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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代放:允许上市公司发债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3 月11 日 | 文章来源:

全国人大代表、上市公司泰豪科技总裁黄代放认为,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也表现在公司扩大发展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的方式,不需要稀释股东权益上。他就此提交了《关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相对落后的根源及发展建议》的议案。

黄代放表示,现行审批程序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目前上市公司较少得到债券融资的机会。从2000年至2004年9月底,我国公司债券共发行47只,融资总额1152.5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仅4家(中石油、中石化、沪杭甬高速、包钢钢联),融资额64亿元,仅占债券融资总额的5.6%。因此,应该以上市公司为切入点,加大推进公司债券发行力度。允许上市公司发债,是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最佳突破口。

黄代放还提交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组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建议》,建议在加强监管的条件下,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以及其他金融业的途径。他还提出全面开放民营企业在直接融资方面的限制,允许那些具有一定资产规模且资产质量高、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的民营企业发行短期或中期债券直接融资。

《上海证券报》200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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