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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颁布《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高收入者成税收征管重点
税务总局日前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以提高纳税人信息来源的真实度。
《办法》凸显出三大“亮点”。
一是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办法》要求税务机关从源头严格把关,按税法规定审核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额和扣缴税款等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税务机关应对扣缴单位报送来的明细信息,以及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来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唯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
二是提出全员全额管理概念。在尽可能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纳税评估,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实现对取得应税收入个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三是将高收入者作为征管重点。《办法》不仅要求各地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高等院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也要求各地从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对其实施动态重点管理。
严格执行《办法》我国个税收入可增3-5倍
国家税务总局昨天宣布,日前已颁布《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个人“一户式”收入档案制度。
北京致通振业税收筹划事务所税务专家李纪有指出:“如果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按照《办法》规定的力度进行,预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可能增加3-5倍。”
“这是一个信号式的文件。”上海国瑞税务师事务所主任孙键表示,《办法》旨在严堵个人所得税征管上的漏洞,其细致程度是前所未有的,可以视作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出台前的细化。
李纪有则认为,未来提高征税点后,国家将损失一部分财政收入,但通过对个人征管力度的加大,能够把该收的税款收回来。
按规定,个人“一户式”档案将登记纳税人的个人详细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以及相关信息。上海一家公司的财务经理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绝大部分扣缴单位并没有明细申报到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只是一个汇总数。
李纪有表示,建立个人“一户式”档案类似于美国纳税人的“终身密码”,纳税人的所有应税收入都能在一个档案中查询,个人逃税将变得越来越难。不过这也需要配套措施。
上述财务经理表示,上海已经开始要求单位在代扣代缴时报上身份证号码,不过由于没有实现联网,合并计税还很难实现,所以税务部门鼓励双向申报。
前所未有的严格征管信号从《办法》中透出来。为保证收入和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国税总局将与公安、工商、房管、交通、劳动等部门信息共享,纳税人收入或资产的变动情况都能清楚掌握,同时将在全国推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信息系统至少能够传递个人两处以上取得的收入及纳税信息给征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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