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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时间:2006年03月01日)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挪威于1950年1月7日承认新中国,1954年10月5日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1955年,两国互派大使。
建交近50年来,中挪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得到平稳发展,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合作日益增多并取得显著成果。
50、60年代,中挪两国交往不多。挪议会外交宪法委员会主席芬·穆曾应外交学会邀请访华(1958年),周恩来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林伯渠等分别会见。70年代后,两国互访增多。1973年,挪外交大臣沃尔维克首次访华。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挪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8年,挪外交大臣弗吕登伦访华,邓小平副总理会见。1979年,耿飚副总理访挪,这是我政府领导人首次访挪。80年代,中挪关系进一步发展,高层互访不断。中国总理、副总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相继访挪。挪首相、议长等先后访华。
进入90年代后,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往与合作有了进一步发展。中方田纪云副总理、朱镕基副总理(1992年)、王汉斌副委员长(1993年)、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4年)、李岚清副总理(1995年)、江泽民主席(1996年)、乔石委员长、邹家华副总理(1997年)、唐家璇外长、中央政治局委员黄菊(1999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妇联主席彭珮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0年),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鲁丽(2002年)、文化部部长孙家正(2003年)、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004年)、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2005年)等先后应邀访挪。挪方访华的主要有:外交大臣戈达尔(1994年)、议长格伦达尔、首相布伦特兰(1995年)、挪国王哈拉尔五世(1997年)、贸工和信息科技大臣克努森、文化大臣霍恩、外交大臣亚格兰、宗教、教育和科研大臣吉斯克、最高法院院长斯米特(2001年)、首相邦德维克(2002年)、挪议会财政委员会代表团(2002年)、挪威文化和宗教大臣豪格兰(2003、04年)、环境大臣布伦德(2003年)、挪威议长科斯莫、贸工大臣布伦德(2004年)、外交大臣彼得森、石油能源大臣魏德维、环境大臣哈雷德(2005年)等。
2006年2月5-6日,李肇星外长应挪外交大臣斯特勒邀请访问挪威。
二、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挪经济有一定互补性。建交多年来,双边经济合作已从单纯的商品交换发展到经济、贸易、工业和技术多领域合作的阶段。80年代中期以来,两国贸易额不断增长。2005年,两国贸易额为24.6亿美元,同比增长1.6%。其中,我出口13.2亿美元,同比增长28.5%,进口11.4亿美元,同比减少18.2%。
我主要对挪出口船舶、纺织服装、机电产品、鞋类、箱包、焦炭等,从挪进口原油、机电产品、化肥、建筑及采矿用机械、装卸设备、铁矿砂等。
1980年,两国签订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并成立中挪经贸混委会,迄今双方共召开了15次混委会会议。截至2005年底,我同挪签订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为244项,合同金额4.7亿美元。主要用于邮电、电子、机械、交通、轻工、农业、环保等方面。挪对华投资项目为224个,合同外资金额4.8亿美元。双方主要合资企业有:海德鲁苏州华苏塑料有限公司、鲍利葛太仓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奈科明制药有限公司、宁波花港高速客轮有限公司、乐山斯堪纳机械制造公司、中挪船运公司等。
挪自1985年起向我提供政府优惠贷款。据中国财政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挪对华政府贷款协议金额累计达2.5亿美元,主要用于交通、通讯、城建、环保等领域的64个项目。
2000年1月,两国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达成双边协议。
三、科技、文化、教育、军事等方面的交往与合作
继1963年中挪签订我与西方国家的第一个文化协定以来,80年代两国开始签定文化与教育交流计划。1998年11月,中挪签署1999-2003年文化与教育合作执行计划。2004年6月,中挪签署2004-2008年文化与教育合作执行计划。截至2005年底,我在挪留学生、进修人员共千余人,挪在华学习人数235名。2005年,中挪文化交流形式多样。中国在挪威举办的“汉景帝阳陵文物展”广受好评。中国少年足球队参加“挪威杯”足球赛并取得冠军。贵州侗族4人演出组赴挪参加2005年世界音乐节。《人民日报》记者组访挪。挪威“北欧黑人剧团”来华参加“相约北京”联欢活动,中挪艺术家在人民大会堂联合演出音乐剧《生命》。
80年代以来,中挪先后签署了多项科技、环保合作协议及两国政府间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7月28日,中国第一个北极科学考察站-“黄河站”在挪威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奥尔松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为中挪科技合作搭建了新的平台。此外,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还就民航运输、化肥检验、传统中医药合作等签署了多项协议。
中挪两军交往始于80年代。1984年,挪国防司令豪格上将访华,徐信副总参谋长率中国军事代表团访挪。这是中挪建交后两国军方领导人首次互访。2002年4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访挪。2004年两军关系取得新进展。4月,挪国防大臣德沃尔访华,系中挪建交以来挪国防大臣首次访华。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葛振峰上将率中国军事代表团访挪。
四、领事关系
1996年6月,中挪两国外长在奥斯陆签署了中挪关于互设总领事馆协定。同年9月,挪驻上海总领事馆正式开馆。1997年2月,中挪就1997年后保留挪驻香港总领事馆事达成协议并换文。2003年4月,挪由于国内预算等原因关闭了驻香港总领馆;5月,我同意其在港设立名誉领事,辖区为香港和澳门。2004年3月,我同意挪驻上海总领事馆将领区从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和上海市扩大至江西和福建。
五、友城关系
1999年6月,中国湖南省株洲市与挪威腓特烈斯塔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这是中挪两国间建立的第一对友城。
桑德弗尤市和嘉兴市(2000)
奥斯陆市与上海市(2001)
六、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中挪双边贸易和支付协定(1958)
中挪两国政府文化协定(1963)
中挪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3)
中挪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1980)
中挪政府长期贸易协定(1982)
中挪投资保护协定(1984)
中挪科学技术合作纪要(1985)
中挪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86)
中挪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1995)
中挪两国政府关于相互设立总领事馆的协定(1996)
中挪就挪在香港委派名誉领事事达成协议(2003)
中挪体育合作备忘录(2003)
中挪两国政府修订并续签海运协定(2003年)
《关于中国旅游团队赴挪威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
七、中国驻挪威大使:陈乃清(2003年2月到任)。使馆馆址:TUENGEN ALLE 2B,0244,OSLO,NORWAY,电话:(47)22492052,传真:(47)22921978。商务处:电话:(47)22449638,传真:(47)22447230。签证处:电话、传真:(47)22148908。使馆主页:http://www.chinese-embassy.no
挪威驻中国大使:赫图安(Christian Hildan,2003年9月到任。馆址:北京三里屯东一街1号。电话:65322261。传真:65322392。使馆主页:http://www.norway-embassy.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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