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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绍兴县公安局按照现代警务机制的要求,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努力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通过近两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县特别是柯桥城区的社会治安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人民群众对绍兴县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不断提高。据绍兴县统计局城调队所做的问卷调查,群众对柯桥城区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为97%。
今年1-10月,绍兴县特别是柯桥城区的刑事发案继续呈下降之势,主要表现为“三下降、二提升”:一是刑事发案总量下降。据统计,今年1-10月份,绍兴县公安局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331起,同比下降了7.6个百分点。二是两类命案和五类案件发案数下降。今年1-10月份,绍兴县共发两类命案15起,其中杀人案件7起、伤害致死案件 8起,发案数与去年同比下降了40个百分点;共发五类恶性刑事案件21起,同比下降了19.2个百分点。三是“两抢”犯罪案件下降。今年1-10月份,绍兴县共发“两抢”犯罪案件653起,其中抢劫案件298起、抢夺案件355起,同比下降了31.12个百分点。四是恶性案件和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破能力提升。据统计,今年1-10月份,全局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63起,其中破获两类命案14起,破案率93.33%;破获五类恶性案件21起,破案率100%;共打击、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16个、成员96名。五是打击处理能力提升。今年1-10月份,全局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133名,其中移送起诉1038名、 劳动教养95名,同比上升了6.68个百分点。特别是柯桥城区的刑事发案在去年实现下降的基础上,今年1-10月份又下降了11.49个百分点,其中两类命案发3起,同比下降57.1个百分点,五类案件发1起,同比下降75个百分点,“两抢”案件发123起,同比下降41个百分点,盗窃案件发1143起,同比下降9.2个百分点。
在刑事案件下降的同时,交通、火灾事故主要指标呈下降之势,今年1-10月份,全县境内共发生上报事故372起,死亡113人,直接经济损失122万元,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5.34、11.72、41.47个百分点;共发生火灾事故85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48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99、75、44.98个百分点,实现了“零增长”目标。(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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