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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部分资深律师简介 (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平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83年至1990年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990年至1993年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分配到深圳市龙岗区政法委员会,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994年3月调至深圳市德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法律实务工作。1995年调到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深圳公司(中航集团)。在担任该公司公司法事务主任期间,参与了中航实业H股上市的法律服务工作。1999年底辞去公职,转为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刑事辩护。
王昕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199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调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从事经济审判工作。2002年从事专职律师。
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近20年,曾多次立功受奖,并在1999年分别被广东省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深圳市法院系统三项评比活动“优秀法官”称号,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办理了大量的、有影响的经济、民事案件,对经济、民事审判工作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审判经验。自2002年担任专职律师后,已代理并胜诉了多宗较有难度的经济、民事案件。
现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业务专长: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王淑丽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后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硕士学位。现就读于英国杜伦大学国际商法专业。先后就职于山东省政法学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多篇法学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并参加撰写多部法学著作。1986年取得律师资格,开始兼职律师工作;2000年起从事职业律师工作。擅长民商事领域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办案注重实效。
白桦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曾任解放军某大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员、大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等职。自1986年以来先后办理或指导办理过百余宗经济、民事及刑事案件,并先后出版有《民法理论与实践》、《银行法律原理与实践》等多部著作(含合著)及在《中国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过论文近10篇。
业务专长:外商投资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
刘剑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主任。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取得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在中南政法学院任教期间攻读并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起从事专职律师,1999年参与创办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曾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中南政法学院讲师、客座教授、深圳《特区法制》杂志总编辑、深圳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经理等职。自1985年以来,办理过逾百件经济、民事或刑事案件,其中有一批案件有较大影响。
现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业务专长:公司和银行法律事务、外商投资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也擅长代理各类疑难经济、刑事案件。
刘会生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早年当兵、做工人。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达20余年,任办公厅主任、一级高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等职(期间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主管审判工作);主持或参与许多重要司法解释的研究起草和大案要案的审判宣传工作。兼任第八届全国青联常委、中国法制新闻协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官协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率法院代表团或作为代表团成员考察欧美20 余国法律制度。在《法学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30多篇,合著《司法公正与公正执法》等书。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现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总策划、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在开庭》栏目特聘法律顾问。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事务和仲裁、诉讼、执行代理业务。
刘晨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84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北京卫生学校教授法律及医学心理学等课程。1991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1991至1992年赴日本筑波大学进修卫生法学并参与项目合作。
1998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参加建设部、国家计委、卫生经济学会、医院管理学会等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专业资格。
曾成功代理了医疗机构、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及金融系统多家单位的诉讼业务。作为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其在技术开发、技术合作等方面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安玉辉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89年7月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同年9月分配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助审员、审判员、民庭、刑二庭合议组组长、研究室副主任等职,曾主审过民事、经济、刑事等类型案件数百件,能够熟练运用民事、经济、刑事法律法规,在解决婚姻家庭、继承、侵权、合同、房地产、劳动争议、公司事务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结合审判工作,撰写并在《人民司法》、《当代审判》、《公安司法论坛》等杂志上发表了多篇论文,文字和理论功底扎实。
1993年3月至1994年1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英语进修班。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专业(物权、债、合同方向)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学位。此间,参加了《工商行政管理实务全书》、《法律责任实用全书》、《最新房地产实用全书》(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编写工作。
在中级法院研究室任副主任期间,组织、指导或亲自完成了多项关于审判工作、法律适用的专题调研活动,形成了有重要价值的调研报告,实现了成果转化;起草了多份规范审判工作的文件,审理了若干件基层法院疑难请示案件。
2003年8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吕来明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专业理论功底深厚,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强烈的敬业精神。业务领域宽广,擅长商事领域的法律业务,主要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公司事务、票据等。出版著作十余部,发表论文数十篇。
具有国有外贸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律师从事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
苏敏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84年获湖北财经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8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接受英语强化培训后,1990年赴荷兰莱顿大学和海牙国际法学院专修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
1986年至1999年期间,曾作为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讲师,深圳市产权交易所部门经理,深圳市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法律总监,香港吴少鹏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香港王惟翰律师楼高级中国法律顾问,新加坡旭龄及穆律师楼中国法律顾问,从事法学教育及境内外法律实务工作多年;1999年至2003年,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曾经处理多个跨国银团贷款项目,为中国公司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多家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处理多起跨国收购业务,处理多起在境外发行债券项目,为多个大型海外风险投资基金进入中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以及长期为多种形式的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投资及从事其他商务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业务专长:外商在中国大陆直接投资、国际融资、收购及兼并、中国公司在香港及新加坡上市及一般国际商务,能熟练用英文作为工作语言。
杨金国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先后任司法部律师司组织处、行业管理处、在华外国律师管理处处长;1995年至1999年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中国律师》杂志社社长等职务。
杨金国律师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委员,并曾担任全国法律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华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国际高级法律人才(北京)培训中心理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等职务,组织编写、翻译过多部法律专著,多篇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
1986年取得律师资格,1988年开始兼职从事律师工作,2000年后专职从事律师工作。曾受聘担任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团及大型企业(公司)法律顾问,擅长解决疑难复杂的经济、刑事案件,在公司法律业务、金融、投资、房地产等领域有丰富经验。
陈启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先后任职于司法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曾任国家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1993年赴美国波士顿大学接受联合国法律项目培训6个月。1998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擅长金融、经济、教育等领域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业务,具备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格,先后为中国工商银行系统等多家单位成功代理案件,已办理教育投资、合作及企业、公司、教育机构改制项目多件,顾问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司及大型民办教育机构。已发表论文20余篇,著述10部。
陈桂明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暨港澳台学生管理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教务处长等职,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司法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教顾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多家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曾任《律师法》起草小组成员并参加过多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和论证。
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全国十名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7年首批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计划”。
1996年美国得克萨斯州州长小布什授予“荣誉公民”证书,2000年英国皇家联盟科学院授予荣誉博士学位。
作为执业律师,承办过经济合同、房地产、金融、担保、建设工程、国内外贸易、赔偿、知识产权、中外合资与合作等多方面的法律案件。
陆献业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93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其后,在深圳市政法机关工作。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于1999年起在职攻读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 2001年4月,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3年1月加入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先后担任了美国Concept Sourcing Co. Limited 等5家外国公司在华业务的法律顾问及盛昶鞋业(深圳)有限公司等16家外商投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同时,代理各类经济、民事诉讼、仲裁案件近百件,为委托单位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业务专长:外商投资、公司、贸易、法律顾问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工作。
吴允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86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毕业后在国家司法部律师司工作8年,1986年经司法部特批授予律师资格。
在校和工作期间,在《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数10篇论文,并有数部专著及译著。许多研究成果被国内外重要刊物登载,影响较大。曾数次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工作。
1994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后,成功办理了100多件案件及非诉讼项目。办案注重实效,为数家企业追回了多年未能追回的巨额款项。
业务特长:诉讼与执行代理。
张玲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硕士。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科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参与中国第一部法学工具书《法学词典》的编纂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的编写工作,并发表过多篇法学专业论文。
具有国家有关部委授予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律师从事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
曾代理重大、复杂经济案件的诉讼、仲裁和执行。曾先后担任国内多家大中型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顾问,参与过多种项目谈判、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查和修改,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曾先后承办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股票发行上市、股权转让、兼并与收购等法律事务。
张德红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律硕士。长期在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从事审判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省、市两级法院的表彰。在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理念有全面了解。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对民商法相关理论和制度有深入的研究。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承办过经济合同、房地产、金融、担保、建设工程和公司改制等类型的诉讼、非诉案件。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为其在制度建设和项目合作等多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松涛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90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0年至1993年在安徽省宿县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1993年至2000年在海南新时代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办理过各类律师业务,现重点办理复杂疑难的经济纠纷案件及代理案件执行。凭良好的执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已经代理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等收回了巨额现金资产和优质房地产,深得委托人的信赖和好评。例如:在代理商业银行海南分行所涉的高达3190万美元担保纠纷案中,充分利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据理力争,终为该行挽回损失逾800万美元。在代理深圳某家大酒楼所涉的借款合同及执行中,为该公司减少损失1400万元。在代理大连凯美集团公司涉外贸易合同案的仲裁中,为委托人免除全部责任。
业务专长:复杂、疑难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或仲裁及案件的执行。
郑永新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84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后在国家审计署任审计师,曾参与组织领导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并直接担任几十个项目的主审工作;多次参加国务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理检查组、财税检查组工作,均出色完成任务。89年取得律师资格,94年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99年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
在校和工作期间,先后参与编写高校教材和业务书籍数部,并在中央级刊物发表多篇业务论文。92年后曾参与数家公司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的策划工作。
93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主要承办投资金融、房地产诉讼及涉外仲裁方面的业务,并担任了数家集团公司的法律顾问,在股票上市、收购重组、投资审计、税务策划等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
郑建军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先后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曾于2003年在美国temple university进修英语及法律。求学及工作期间,有多篇专业论文在权威法律刊物上发表。
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北京市某检察机关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获得过北京市“五好检察官”等荣誉称号。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成功代理各类民事诉讼及仲裁案件数十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此外,还为多家大型国有企业、跨国公司、政府机构提供非诉法律服务,其内容涉及公司、合同、房地产、投资并购、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等领域,在上述领域的业务办理中均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业务专长为公司及合同法律事务。
赵大工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2年法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学硕士。长期在人民法院执行庭、经济庭从事审判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表彰。在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理念有全面了解。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承办过经济合同、房地产、金融、担保、建设工程和公司改制等类型的诉讼、非诉案件。
郝珠江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1984年,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任审判员;1984年至1987年,任河南省临汝县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87年到1991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庭庭长。1991年到1992年,调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立案处处长;1992年到1997年,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1997年开始任深圳市法制局局长、党组书记,至2001年退休。2002年开始任专职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在三级法院从事审判工作15年,对刑事、经济、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都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审判经验。在政府法制工作中,对政府立法、行政复议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都有较深入的了解。
业务专长:政府、大型机构和企业法律顾问,复杂、疑难诉讼,仲裁案件代理。
姜平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就职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从事立法工作。先后参与数部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1992年参与创办北京市大众律师事务所。1994年赴香港李吴林律师事务所工作。1996年任北京市大众旭业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北京市律协房地产及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房地产和工程建设法律业务、非诉讼类公司法律业务、证券法律业务和仲裁法律业务。
作为项目专项法律顾问,先后为世纪财富中心、中国证券大厦、投资广场等大型房地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作为公司法律事务代表,曾主持和参加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同方光盘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无线电厂、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TCL等多家公司的上市、增发、改制、股票期权设置、收购与兼并等工作。
姜福丛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和研究生院,取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在国家司法部工作8年,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调研部主任。曾发表法学论文数10篇、法学专著译著数部,担任《国外律师制度丛书》副总编审。199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主要承办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业务、企业公司法律业务、金融证券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所办的一批案件产生过一定的社会影响,成功案例曾刊登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具有国家有关部委授予的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律师从事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业务资格、律师从事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法律业务资格、律师从事外经贸企业改制工作法律业务资格。
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业务委员会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
胡滨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9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硕士学位;2002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从事金融法律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师从著名金融学家李扬所长;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2003年起在本所从事律师工作。
自1993年起至今,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华安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供职,担任过证券营业部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红马甲、公司律师等职务,拥有证券交易、承销、投资基金等各项证券从业资格。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事务包括公司设立、改制、兼并重组、风险投资等;证券法律事务包括企业上市、配股、增发、上市公司收购与重组以及证券交易纠纷案件、涉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诉讼、仲裁等;其他金融及商事法律事务。
郭梦真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办理过各种类型的律师业务。包括大量的涉外业务和涉港台业务。读大学前后曾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大型中外合资企业法务、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对企业管理有丰富的经验。1989年取得经济师职称。参加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版权学习班。能在律师业务中结合运用经济、科技、管理方面的知识。
业务专长: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尤其擅长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合同法方面的法律事务。
袁成第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原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曾任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涉外经济法庭庭长、深圳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深圳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任、深圳发展银行独立董事。作为全国人大特邀专家参加了《民法通则》和《民法典》涉外篇的修订,著有《国际私法原理》、《涉外法律适用原理》等专著。所写《中国法学应该研究公法与私法的分类——兼论我国的民法是私法》、《论涉外经济合同的法律适用》等论文获法学论文奖。现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主办过许多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担任过全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深圳莲塘石厂破产案、全国第一家上市外资企业原野股权纠纷案,以及涉及世界74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商业银行(BCCI)破产案的审判长,审理(包括审判和仲裁)重大案件270余件。1989年参加世界法律大会,曾先后去过海牙国际法院、欧共体法院、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以及世界30余个国家考察其法律制度和办理有关案件。在法学界和司法界颇有影响。
业务专长:重大法律问题咨询、论证,重大、疑难民事、经济、涉外案件的代理,以及大型企业、公司、证券、银行等行业法律顾问。
夏卫民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下过乡、参过军、当过工人。1982年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曾在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国家司法部任处长。作为中国司法代表团成员多次出访考察外国司法制度;司法部《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报告》主要撰稿人;多次为联合国会议起草报告与法律文件;发表正式论文65篇,并多次获国家、部级优秀论文奖。1994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成功代理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民事案件,有些案例被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世纪末大案》、《刑事法律科学文库》等书刊。
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监事。
柴冠宏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先后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和山西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1984年10月取得律师资格并执业至今,曾担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3年,国办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合伙所主任9年。曾连续多年担任山西律协理事和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等职。2002年起担任北京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20年来在《法制日报》、《律师与法制》、《中国律师》等全国、省、市报刊杂志发表小说、报告文学以及法学论文、案例研究40余篇。执业近20年来,在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辩护业务领域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实践,树立了独特的辩护风格,经办了一大批大要案,包括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中国股市第一大案”中科创业股票操纵案、香港某公司总经理走私案、德国某咨询公司总经理走私案、大连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偷税案、央视女主持人沈某坠楼系列诉讼案等,被全国人大领导评价为“高度职业化的辩护”,多次受邀中央电视台、“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时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的专访。1999年以来,先后被授予山西省十大杰出律师、市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业务专长:金融、证券、公司、合同等领域的诉讼及仲裁业务以及行政诉讼业务。专于刑事辩护,长于法庭论辩。
蔡和斌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198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1988年至1992年期间任司法部律师司管理处长。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1992年10月辞去处长职务组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业务工作,任北京大众—旭业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996年6月至1998年1月间受聘担任第三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分管律师业务研究、业务培训及律师维权工作。1998年2月后到地平线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00年起任本所主任律师。
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业务委员会委员、律师行业规则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特聘调解员,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业务专长:涉外商事仲裁代理、公司法律事务、信托法律事务、产权界定法律事务,房地产法律事务。
熊斌律师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1988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获律师资格。
1988年至1996年任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1996年至2000年任该公司投资策划部主任、总经理助理。2000年至2003年任该公司副总经理,主管投资和法律事务。
自1988年以来,在境内外办理过逾百件经济、民事及刑事案件。有些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为范例案件。1996年起成功办理了多起投资、收购项目,总金额逾亿元人民币,并在此期间主管公司股票上市工作,有较丰富的企业上市策划经验及上市法律事务经验。2003年辞职作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公司法律事务、涉外法律事务、投资、收购、兼并法律事务、企业上市法律事务及企业管理。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北京市友谊宾馆雅园写字楼A座三层
邮政编码:100873
传真:86 10 68498125
Email: firm@horizonlaw.link263.com
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联系方式:
深圳市特区报业大厦25楼D
邮政编码:518009
传真:86 755 83516869
中国网 200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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