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容不得 “马后炮”

    曾有某市在组织政法干警对下属两个镇100多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个体作坊进行清理整顿时,发生意外爆炸事故,4名公安民警当场牺牲,1名镇干部及2名群众不幸遇难。

      闻此消息,笔者在为死难者感伤和哀悼的同时,总觉得有话要说,不吐不快。不少媒体在报道此事都加上“意外”两字作修饰,但笔者却以为这并非偶然的“意外”。上述两镇中的一个镇在去年春节前夕就发生过一起“意外”爆炸事故,一个加工鞭炮的个体作坊被夷为平地,还死伤了几名无辜群众。某省级大报曾以较大篇幅进行了报道,该市市委、市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但时过半年,其下属两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个体作坊竟然还有100多家。100多家,绝不是个小数目,不知道这两个乡镇是怎样落实该市市委、市政府的补救措施的,也不知道这两个乡镇的派出所和治安组织平时都干什么去了,竟然任由这些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个体作坊遍地开花,直让人觉得在如此“盛况”下,再发生这么一次爆炸实在算不得什么意外,若是不发生爆炸,反倒意外了。之所以接连发生这类“意外”,我看关键原因还在于当地某些基层“公仆”尸位素餐,缺乏忧患意识,工作轻忽懈怠,对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得不主动、不及时、太过“花哨”。

      时下,在执行上级政策上似乎已形成了一种“上热下冷”的顽症,往往是上头喊得山响,下头却应者寥寥。一些基层乡镇常常把上级决策当作“耳边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往往阳奉阴违,习惯打“擦边球”,热衷于做做花架子。即使发现了问题,为了免责也捂着盖着不上报,甚至在上级检查时还想方设法遮掩。就说查禁取缔非法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安全生产这事吧,党中央、国务院曾三令五申,一再强调,各省、地县也高度重视,而一些基层的领导就是不认真抓好落实,结果留下了不少这样那样的治安隐患。既然存在隐患,就必然有酿成事故的可能,出现诸如上文提到的爆炸事故这样偶然的“意外”,也就势所必然了。

      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社会治安这项“护民安民工程”关键是要落实到基层。而要夯实工程基础,关键是居安思危,抓好平时,要坚持一日一砖地垒积,常抓不懈,而不是一曝十寒。有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只注重发展经济,不注重抓社会治安防范,等哪里出了问题才去抓哪里,有的则干脆就放任不管,上级组织专项行动时才突击抓一下,企望毕其功于一役,正应了“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的俗话,结果往往是“亡羊补牢”,放“马后炮”。

      所谓“未雨而绸缪,防患于未然”,无论是为干部群众的生命安全着想,抑或为保一方平安稳定,希望我们的广大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强化忧患意识和责任感,平时多做点事前预防,扎扎实实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尽量少放点“马后炮”。

    《法制日报》200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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