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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副总裁梁冬表示,搜索引擎的特点就是自由、平等、分享,这是代表了大部分网民利益的事情,“唱片公司为何不去控告那些提供免费音乐的网站?”
梁冬甚至已经熟记今年刚颁布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所有19条条款。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没有证据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事实存在的,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梁冬说:“在国际上,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互联内容提供者”有明确的界限,显然百度属于前者。而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百度只要收到相关的投诉,取消链接之后,责任就没有了。”
但是,唱片公司并不这么认为,百代唱片的相关人士表示,根据目前百代的版权要求,网站只能拥有百代音乐的视听功能,不允许提供未得到百代授权的音乐下载功能。唱片公司的理由只有一个:“百度助长了盗版的猖獗。” (雷中辉/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年9月24日)
新浪法律总监谢国民认为,音乐版权问题应该从内容源头抓取典型,而不能一味对搜索引擎本身进行攻击。他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搜索网站作为信息服务商,类似于“卖菜刀”的渠道或工具。如果有人拿菜刀杀人,责任肯定不能归咎于卖菜刀的人。(李国训/财经时报 2005年9月24日)
中国搜索COO陈波表示,就像拿菜刀杀人,找不到杀人的人治罪,却要向所有制造菜刀的人的罪一样,对MP3搜索兴师问罪不合理。他说,如今在中国一旦关闭MP3搜索,对中国的互联网以及中国网民来讲都是技术文明的倒退。他表示虽然现在和百度没有联盟,但不代表今后没有联盟的可能。陈波不希望唱片公司通过起诉来解决这一问题,希望两个行业能坐下来沟通,寻找解决的方案。 (熊海燕/京华时报 200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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