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各地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限制和乱收费,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方便,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代表、委员中产生了强烈共鸣。
民工负担何其重
“据有关统计,我国目前约有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县城以上城市就业的民工大约有7800多万人。他们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来自江西的政协委员王翔对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十分关注。他说,这7800万农民劳动力外出打工者中,绝大多数来自贫困地区和经济不发达地区,他们为了生计、摆脱贫困而外出。“然而,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要求打工人员办理种种名目繁多的证件,从中收取费用,致使打工者的负担越来越重。”
王翔认为,民工证件的办理手续繁琐,而且收费太高,很不合理。一个暂住证要百把元甚至几百元,有关部门的此项总收入高达上百亿元。还有一些人利用政府赋予的职权,对打工者吃、拿、卡、要。进出工厂要办“出入证”,吃饭要办“就餐证”,等等,这些证件都要钱,可谓“证件大山,重压打工者”。
王翔委员为此专门提出了“关于减轻外出打工者负担的提案”。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对打工者有关证件作出统一规定,最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发放统一的《外出打工证》,其中要注明打工者的婚育状况,再加上个人身份证,其他一切证件都应废除。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发文件,明确规定打工者有权拒绝领用当地或企业规定的其他任何证件。《外出打工证》只准收取工本费,禁止搭车收费。
打工信息谁提供
尽管用“盲流”这个词形容民工并不准确,但成千上万的民工走南闯北,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也是事实。
来自宁夏西海固地区的马金虎代表对民工怀有深厚的感情。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劳务输出是西海固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铁杆庄稼’”。2001年,全地区共向区内外输出劳务51.66万人次,劳务收入5.53亿元,收入比上年增长4.5%,全地区农民人均可从劳务输出获得纯收入349元。
“目前,最令人忧虑的是,打工信息没有人提供”,马金虎说,“许多打工者都是靠自己盲目地走南闯北,自谋出路。一些劳务人员跑东跑西找不上活儿,还有的上当受骗,干了活拿不上工资,发生工伤事故得不到妥善处理。”
如何加强加强外出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有序流动,也是这位固原地区行署专员时常思考的问题。他认为当前迫切需要采取一些措施:一是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提供劳务信息,减少盲目外出打工。劳务部门应大量收集各地真实可靠的劳务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定点张贴广告,提供劳务信息,供广大劳务人员选择,减少劳务输出的盲目性。二是政府应有组织地输出劳务人员。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把劳务输出当作新兴产业来抓,按市场化企业化的要求,从机构组织、教育培训、劳务信息,权益保障等方面规范劳务输出行为。三是劳务人员输出地要加大与输入地政府的联系,为民工外出打工架桥铺路,并实行跟踪管理,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立法保护民工权益
“要根本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必须通过法律的途径。”采访中,不少代表、委员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王翔委员说,城市中脏、累、苦的行业,如建筑、清洁、搬家等,从业者大部分是民工,民工给城市居民带来了方便和舒适。但是,近年来打工者工资被拖欠、克扣现象普遍存在,而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有的民工辛苦一年,年底老板跑了,两手空空回家。打工者得不到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一些打工者甚至不惜以死相争。打工苦,要钱更难。他建议,可考虑制定“劳务工资法”,以法律手段规范劳资关系,缓解劳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来自江西的危朝安代表说,江西作为劳务输出大省之一,每年有20%左右的农民外出打工。近期不断披露的有关民工权益被侵犯的问题的确值得高度关注,立法保护民工权益已势在必行。这不仅是我国法制建设提出的要求,也是党的宗旨提出的要求。危朝安认为,保障的有效办法就是借助法律,可以说立法保护民工权益话题为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大部分民工外出打工前,身份都是农民。农民走出土地,到城市去打工,这是我国经济发展中过程中出现的积极现象。广大农民从中增长了见识,增加了收入,充足了城市劳动力,活跃了市场。保护打工者权益,也就是保护改革开放的成果。
“妥善处理民工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这不仅事关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农村的城市化进程,也关乎我国现代化进程能否顺利进行。”人大代表卢昌泰说。
不少代表和委员说,目前的很多地方也在努力维护民工的权益,情况也在逐步变好。但是,以从根本上维护民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还远远不够。光靠几个城市和几个部门自发的改革和改进,是难以惠及到几千万民工的,这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白 林 张旭东 黄会清)
新华网 2002-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