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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人员表示景区内拍片基本都未报批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5 月11 日 | 文章来源:新京报

昨日,据国家林业局相关人员表示,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拍戏都是地方政府或者风景区管理处与剧组协商后自行处理,基本上都没上报。

景区拍片缺少法规约束

国家林业局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自然保护区应有的法律地位未完全明确,保护区的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管理模式未能适应多类型保护区的管理需要,因此存在一些问题。

依据国务院1994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原则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包括拍戏,要向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处报批,实际上,地方政府或者风景区管理处与剧组协商后,基本上没上报。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很难有效监管。

“海棠金舍”建筑已被拆除

迪庆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李菊芳说,去年底,香格里拉县已经着手进行碧沽天池的景观恢复工作,但由于当地冬天降雪量很大,剩余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只有等到开春继续拆除。“到目前为止,‘海棠金舍’的大钢架、天池中的混凝土柱子都已经拆除完毕了。”李菊芳说,当《无极》剧组遗留场景全部拆除后,将在原址重新撒上草种。李菊芳说,当地今后协拍影视剧将吸取电影《无极》事件的教训。

综合本报记者林文龙、蒋彦鑫、《都市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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