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产品免检企业有效期满 37家失去免检资格

质检总局近期对首批产品免检有效期满的企业进行重新审查,37家企业失去免检资格。

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10举行的国家免检产品颁证大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这位负责人说,2000年度首批获得免检资格的202家企业,经过严格审查,37家企业因为质量不稳定,消费者投诉较多,或生产规模、经济效益下滑,不符合规定的工艺和生产条件等原因,没有获得免检资格。其余165家企业再次获得了国家免检资格。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免检的有效期为三年。免检到期后产品需要继续免检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重新申请免检的产品要在本年度重新申请免检的产品类别目录之内,并符合本年度免检产品具体品种及产量产值工艺申请条件的要求。经严格审查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免检资格。

这位负责人表示,免检称号不是终身的荣誉,企业获得免检资格后,应该更注重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完善售后服务机制,否则将面临“摘牌”的危险。(杜宇)

新华网 200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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