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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改革的中心环节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2 月27 日 |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改革的中心环节

瞄着“中心环节”攻坚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也是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根本转变、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同时也是我国消费结构发生剧烈变动、社会结构发生重大调整的时期。“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指出: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这表明中央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

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这个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

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中绕不过去的一个重大问题。早在1956年,我当时还在第一机械工业部研究室从事政策研究工作。我清楚地记得在那年10月23日,我发现一机部的招待所住了很多人,一共有一千四百多人。为什么住那么多人呢?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没有人了要找部里,没有原材料了要找部里,没有配件的配套协作产品它也要找到部里来,甚至连没电了、没煤了都要找来,找部里审批。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要靠政府指令性计划,靠发文件、开会来运转经济。一机部的二局,一年发了多少文件呢?用了八吨纸。这种情况引起了我的思考:这种体制怎么行呢?企业没有一点自主权,盖个厕所也要批。所以,我写了一个调查研究报告,题目叫“企业要有一定的自主权”,《人民日报》1956年12月6日第二版发表了我的这个调查研究报告。在我的文章发表的时候,有个画家给配了个漫画。这个漫画说:企业买个打字机,坐火车到了中央的部里来,部里的领导桌子上放了一大摞文件,从文件摞成的高度上可想而知企业办什么事,都要经过部里批准。画漫画是可以夸张的,但这幅漫画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各条战线实现了拨乱反正,经济和社会发展又逐步走上了正常的轨道。在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要求,依靠政府指令性计划已经不行了,所以要简政放权,把权力下放给企业,给企业一定的自主权。但是,直到现在,这个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各级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应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却没有管好。所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把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为了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必须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问题不在于现阶段“政府主导”应不应该,而在于政府行为必须规范

目前,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虽已取得明显效果,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未解决,原因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很困难。例如,一些地方投资增长过快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要对当地经济发展负责,而经济发展绩效的主要考核指标是GDP的增长,所以其行为更趋向于追逐任期内的政绩特别是经济增长指标,侧重于考虑本届政府的利益,很少考虑下一届政府的事情。在GDP政绩观的推动下,政府主导了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两种生产要素的配置,扭曲了市场价格,很容易形成新一轮重复建设,形成新一轮银行呆账和坏账,形成新一轮的环境资源恶化。也正是因为各级政府主导了投资的大方向和投资增长的速度,我们看到,间接手段的宏观调控很难发挥作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采取了行政手段来遏止过快的投资增长。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根本的办法要靠改革,要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与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相比,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政府依然具有一些特殊的发展职能。在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展开的初期,政府作为投资建设主体的功能仍具有重要作用;在市场经济发展早期,经济运行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盲目性,政府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方面仍然占有主导性地位;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期,制度建设的深化与完善既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也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内容。因此可以说,我国的市场经济具有较强的“政府主导型”特征。问题不在于现阶段“政府主导”应不应该,而在于政府行为必须规范。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逐步实现政府自身的转型和职能转变,也就是要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有效地搞好社会再分配

现阶段我国完善社会再分配的根本动力是要依靠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要在农业税免除之后,继续深入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解决农民工的问题,要依赖于户籍制度等一系列的改革;为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的生活保证,就要继续进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整个公共服务体系都要进行改革。我们还需要加快建设公共财政,这是我们搞社会再分配的基础。

只有着力推进改革,尤其要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才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才能有效地搞好社会再分配。政府是搞好社会再分配的关键,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效率,同时要防止权力“寻租”性腐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怎么做?首先,政府要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政府要在二次分配中发挥作用。比如,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解决医疗救助、义务教育以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等问题;另外,要建立利益的表达对话机制,扩大公民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使公民在参与社会活动中建立新的和谐关系。

有一种观点认为,过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结果出现了差距,现在要倒过来,要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我认为,效率和公平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是不同层次的问题,不能把它们混淆起来。搞市场经济,不讲究效率能行吗?没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不是好的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的时候,每人一个月三两油、半斤肉,似乎大家很公平。但是老百姓不满足这样的公平,在效率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公平,它是个辩证关系,所以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公平。所以,作为政府来说,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更加注重公平。政府要通过再分配的手段来实现社会公平,比如说通过税收来缓解收入的差距,加大资源税等税收的力度,使该收的收回来,等等。(作者高尚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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