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召开的湖南省全省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曝家丑:该省一些干部拖欠金融机构借款现象十分严重,仅该省的株洲市,国家公职人员个人拖欠金融借款1926笔,涉及到1674人,欠款时间最长的竟达20年。若全省累计,拖欠农村信用社的党政干部贷款就高达20.7亿元人民币。
湖南省能这样做委实不易。但5月19日《中国青年报》就此所发的消息,远不只是抨击少数党政干部成为赖账大户而已。稍作深究,该消息所涉事实背后所牵涉到的是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深重积弊。
干部借款后不还的情况绝非湖南一地,别的地方也好不到哪里。无非这一次湖南有关部门下决心要收回一部分干部借款的本息,治一治干部的个人信用问题。还有,发生于上世纪60年代前半期的“四清”运动,虽说搞了极左的一套,但当年“四清”之其中的“一清”,就是清缴干部的借款。时隔40年之后,这种特权不光依然如故,还愈演愈烈。如此一考量,人们就不能不问一问,权力为何总是侵蚀农信社?
我们不妨先提个问题进行讨论,即党政干部个人借钱为何总想到农信社,而不敢打国有商业银行的“主意”?答案就在于,国有银行过去是政府的银行,向国有银行借钱也即等同于向政府借钱。不消说从来就没那个先例,就算可以开口子,又有哪个党政干部敢轻易开这个先例,遑论借了钱可以长期赖账不还?
如今国有银行也在走向商业化,且还推出了一系列以自然人为对象的金融借贷品种供个人选择,其中所指的自然人当然包括党政干部在内。可是,甭管你是官是民,去国有商业银行借贷,一律得抵押担保。否则,不论借贷人是谁,一个铜板都难以得到。而自从前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人事关系归属“条条”后,对于地方干部,甭说私人借贷出现了权力失灵,就是帮忙为企业借贷,权力的影响力也越来越有限。
通过一系列虽未触及本质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还是有相当的长进,而地方官员利用权力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的能力则不断减小。此长彼消之后,那些私欲膨胀的少数党政干部自然盯上了农村信用社。因为降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农信社,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规范金融机构,其自身的体制漏洞与生俱来。
中国的金融体制虽说变得慢,但毕竟也在变,惟独对农信社这块烫手山竽不敢轻易触及。事实上,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重新撤离农村,县、乡两级政府对农信社的依赖和控制程度都不断强化。既然县、乡两级对自身产权不清的农信社具有事实上的支配权,可以指令其向地方企业发放贷款,那么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少数党政干部公私兼顾倒也自然。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由农信社独自支撑,而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所带来的打工收入,正好大部分存入了农信社。这正是一提为“三农”服务就显出“体力不支”的农信社,还能有能力为少数党政干部“支付”赖账的又一原因。反过来,大量赖账的存在,又如何能指望农信社切实服务于“三农”?
但愿湖南此番清缴干部赖账动真格。但即便如此,只要中国农村金融体制的再造迈不开步,清了旧账还得再添新账。 (鲁宁)
中国青年报 200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