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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求:消除长期损害流通股东利益的制度根源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5 月12 日 |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权分置改革是市场建立以来最重大也是最深刻的制度性调整和变革,因此我们必须要下大力气推进。目前改革的主要措施以及程序安排都比较妥当,坚持了市场化的原则,并且根据不同上市公司采取了不同的方案。

市场最需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我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存在着三大问题:股权分置、资金多元化以及透明度问题。而这三大问题中最重要也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股权分置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它从制度层面开创了规范化市场的先河。

我们以前谈市场,谈规范化,重在建立多元化的资金入市渠道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这些确实也很重要,但是最重要还是股权分置的改革,因为它为资本市场的发展确立了一个规范化的制度基础,而这恰恰是资本市场规范化建设最重要的内容,它将使中国资本市场真正进入规范发展的阶段。以前谈规范化发展,因为没有一个恰当的制度基础,真正的规范化难以实现,因此市场以及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股权分置改革给市场所带来的深远意义。

要有对流通股东让利意识

我觉得,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核心要点和目标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要建立市场规范化的制度基础;另外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从制度层面上消除长期以来存在着的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制度根源。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建立了一个有缺陷的制度平台,使得损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行为非常容易实现。

解决股权分置实质上是要从制度层面上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此也就要求试点方案的制定应当体现出这样一个原则。我们的政策和改革措施的方向都是正确的,但这种正确的方向也应当要落实和体现在具体的方案里面,因而具体的试点方案设计不能只从非流通股股东流通权的获取和非流通股股东资产容易套现的角度出发,而必须体现充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这样一个立足点。我认为,"对价"是体现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一个核心的指标,它实际上是股权分置具体方案成功的关键所在,所以无论是方案的设计者保荐人还是非流通股东,都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要有对流通股股东让利的意识。

四点建议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对未来试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为使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我有四点建议:

一是正确的舆论引导。就是要把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重大意义给市场以及投资者阐述清楚,因为这关系着市场未来是否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战略意义,而绝对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成一个短期的救市政策。

二是试点方案的制定要充分体现我们的政策意图,因此要充分关注具体方案的制定,不要让一个很好的改革方向和制度措施安排在具体方案上没有体现出来,从而导致改革没有达到应有的成效。

三是要关注流通股股东是否同非流通股股东存在着关联性,也就是要防止存在操纵市场的可能,从而保证分类表决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以及取得公正的结果,能够真正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并使此项改革能够顺利地推行下去。

四是在具体试点的过程中允许进行多次博弈,也就是说,在试点方案的推出表决过程中,要允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就具体方案进行多次协商和博弈。如果第一次并没有通过,要允许进行二次甚至多次的协商,不能因为一次没通过就完全否定,要让双方充分讨价还价,从而推出双方均认可的试点方案,最终达到均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吴晓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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