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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了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部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孙文盛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李元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鹿心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
贠小苏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汪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世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王寿祥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
孟宪来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
成员:于孔让办公厅副主任
王守智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正司级)
胡存智规划司司长
赖文生财务司司长
潘明才耕地保护司司长
樊志全地籍管理司司长
廖永林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
贾其海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
关凤峻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
姜建军地质环境司司长
钟自然地质勘查司司长
张新宝执法监察局局长
张乃贵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司级)
强旭东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韩建国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领导部机关、直属单位开展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处理与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察局,主任由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担任,副主任由部办公厅副主任于孔让、驻部监察局副局长韩建国、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常嘉兴担任。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治理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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