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6类价格违法行为将被行政处罚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6 月3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社

中新网电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办法》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

《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一) 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

(二) 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

(三) 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

(四) 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五) 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六) 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