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一年。国家计生委要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把握大局,抓住机遇,在坚持过去13年特别是近5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本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工作要上新台阶。
国家计生委确定的2003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个主要任务,全面贯彻“一法三规”,继续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2003年要重点做好以下12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新部署
在全系统认真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精心筹备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战略目标,认真部署和规划今后20年特别是今后5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在各级党委政府换届过程中,要做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能松,要求不能低,责任不能变。
要积极争取中央以及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力度,重视解决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等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各级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相关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
认真组织好2003年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2003年和今后5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思路,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使2003年的工作有新变化、新气象,为今后5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牡丹江会议精神,以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为核心,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把综合改革作为一项大事来抓,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各相关部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积极推进。
与有关省区计生委密切合作,继续抓好全国16个综合改革试点地市的工作,并适当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总结经验,明确方向,形成机制,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试点地市的示范作用。
举办综合改革试点地市计生委主任培训班。
与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对城市、农村、西部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制约发展的关键问题,为建立新机制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管理
深入学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地方计划生育条例,重点抓好对党政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干部的教育培训,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法制建设,完善配套法规规章,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协调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一法三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及相关部门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全面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各级计划生育部门都要争取地方人大和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地方条例的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
与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联合开展出生性别比升高问题的专项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趋势。
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
继续组织好“‘三个代表’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巡回报告活动。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机制。继续加强与10部委合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启动“关爱女孩行动”项目试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人民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发展人口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
认真做好全国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工作。继续协调组织好在党校系统开展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好第9届中国人口新闻奖和第11届人口文化奖的评选活动。组织好世界人口日等重要纪念日的宣传活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
五、以“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为龙头,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坚持“六好”的标准,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做好首批“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深化计划生育“三为主”,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与有关方面合作,组织好“三为主”活动20周年的纪念和研讨。
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深入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服务机构的审批和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完善技术服务质量保障和监督制度,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
加快计划生育科技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研究基地的建设。
开展生殖健康与节育技术研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认真筹备并组织好第2届中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
六、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做好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
认真筹备和组织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研究和总结各地在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方面的经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建立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
现居住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现居住地与流出地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和考核制度的改革。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为促进城乡人口的有序流动创造便利条件。
七、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加快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
以运行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网络建设为保证,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快建设计划生育决策、管理、宣传、服务等应用体系,促进政府工作职能、工作方法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与有关部门共同建好全国人口基础信息库。
继续推进规划统计工作改革,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统计与考核评估体系,开发计划生育事业统计管理信息平台,推进统计调查信息网点建设,帮助西部地区加快数据库建设。组织实施对《全国“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
八、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保障措施
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已经出台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在农村税费改革、西部大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优惠优先的帮扶措施。加强对农村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试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农村。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事业。有条件的地方,在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时,要争取把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其中。开展援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活动。
九、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力争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基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
协调财政部和国家计委,争取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基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增加投入。会同财政部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地确保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工资报酬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法律规定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得到落实。
召开全国计划生育财务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争取国家投入,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研究并实施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项目管理。按照国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做好国家计生委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资金使用绩效评估试点工作。
十、强化对外开放意识,积极开展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态度,通过高层互访、参加国际会议和利用互联网,加强对外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国际舆论环境。以中国作为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伙伴组织主席国为契机,加强与南南国家、周边国家和发达国家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的对话、交流与合作。
积极做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四周期援华项目的总结工作,启动第五周期项目。认真做好第五届亚太地区人口与发展会议的后续工作,积极参与2004年国际人发大会10周年审评的筹备活动,促进国际人口方案的健康发展。
十一、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科研机构的作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理论创新
充分发挥计生协、人口学会、人口福利基金会和人口文化促进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把应当由群众承担的工作交给群众,放手让他们去做。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推动、科学管理、优质服务的职能,促进群众团体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理论探讨和研究,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拓宽人口科学研究领域,推动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十二、继续加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和行业作风建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计划生育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妥善解决基层计划生育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问题。继续加强干部专业知识培训和继续教育。在国家计生委率先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活动。召开全国计划生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
深入开展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干部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领导作风。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重要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
以“八个一”活动为载体,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深入。组织开展对支部书记的集中培训,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坚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党、政、工、团的合力,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丰富机关文化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创造团结、向上、健康的工作环境。
稿件来源:国家计生委网站
中国网 200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