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03年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抓好今年的工作对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今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三个服务”的要求,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做到重点工作要有新进展,改革探索要有新突破,“三个转变”要迈出新步伐,开创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重点工作要有新进展

    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对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作了明确部署,现在的关键是狠抓落实。2003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以“低保”为重点,努力建设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构筑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内容,以优待抚恤、社会互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和司法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关系到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关系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三个服务”要求的贯彻落实,是200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

    在城市,要继续落实“沈阳会议”精神,在巩固应保尽保成果的基础上,着重抓好规范管理。既要深怀爱民之心,保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又要严格执行“低保”条例,不错保,不漏保;既要不断规范和恪守操作程序,又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妥善解决新问题、新矛盾;既要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基层服务组织,又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监督检查、统计报告和社会公示制度,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社会化水平;既要保质保量地做好低保工作,又要把城市低保与社会互助、医疗补助、子女入学、廉租住房、职业介绍以及就业培训等配套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努力建设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的水平和效果。

    在农村,对已经建立低保制度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尚未建立低保制度的地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条件,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方案,积极稳妥地建立低保制度。在农村费税改革过程中,要妥善解决“五保”供养对象、优待抚恤对象、定期补助对象的救助资金来源,并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快建立、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着重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大病、重病的医疗问题。要立足于农村低保、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对口支援、结对帮扶以及灾区恢复重建等多种救助方式的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相互补充,逐步建立涉及和覆盖农村各类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服务网络,把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2.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广泛开展示范活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要按照“四平会议”的精神,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市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推进社区建设。要着重培育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参与意识和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要健全社区组织,协调好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的关系,建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良性互动机制。要培育社区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表彰一批先进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研究制定社区志愿服务的规章制度,引导志愿服务向制度化、经常化方向发展。要研究发展社区服务的新政策和新措施,加快网络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步伐,形成社区福利服务、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服务和文体娱乐活动,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要切实解决社区设施匮乏、财力投入不足问题,高标准建设社区,多渠道、多形式地完备社区设施。要整合社区资源、理顺社区工作关系,引入市场机制,高效能地经营社区,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建设的综合效益,实现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3.扎实有效地实施“星光计划”,继续推进城市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

    要按照重庆会议的部署,坚持“四个统一”(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建筑设计、统一基本服务功能)和方便适用、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原则,加大投入,加快步伐,争取在上半年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二批“星光计划”项目的建设任务,然后部署第三批项目计划。通过“星光计划”的实施,建立健全星罗棋布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并以此为依托和载体,让老年人(包括各军休所的老人)在自己居住的社区内,基本生活有保障,家庭困难有帮助,看病保健有服务,娱乐体育有场所,活动健身有设施,把“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目标落实到社区,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实现“星光计划”、社区建设和老龄工作的统一推进。与此同时,要不失时机地研究和探索“星光计划”项目建成后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培养典型,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确保“星光计划”项目的永续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4.以培育行业协会和社会公益性组织为重点,切实加强和改进民间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

    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和社会公益性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直接关系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也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的深入。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行业和公益性中介组织的政策和法规,通过改进管理与服务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和公益性组织的健康发展。这是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

    2003年的民间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要继续贯彻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强化管理,改进服务,重点发展行业协会和公益性组织,促进其健康发展。要组织对行业协会的数量、结构、布局等问题的调研,制订行业协会的发展规划,优先发展优势行业、新兴产业和与世界贸易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调整交叉重叠的行业协会,优化行业协会结构。要指导行业协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自律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要探索建立行业协会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行业协会登记、年检、党建、人事、会费、税收、财务和职能等方面的新政策。要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带有行业协会特点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发挥在改善农产品流通秩序、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推广农业先进技术等方面的作用。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发挥其在社会互助、扶危济困、维护社会公平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改革探索要有新突破

    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将遇到很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大胆试点,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使民政事业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进。2003年,在改革探索方面要突出抓好“一项规范”、“两项改革”和“三项研究”。

    “一项规范”就是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殡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事关节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事关革除丧葬陋习和建设精神文明。近年来,殡葬服务业的部门垄断和服务市场混乱问题日益突出,有的事件已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败坏了民政部门的声誉,影响到社会稳定。2003年,要在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方面狠下功夫,努力促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业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要切实履行好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依法管理好火化,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殡葬服务业管理制度,明确社会力量办殡葬服务的准入范围、资质条件、审批机关和程序,制定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申请、登记、年检和注销办法。要继续深化殡葬事业单位改革,逐步实行殡仪馆、公墓等经营性实体与殡葬行政管理机构分离。要重视和加强各级殡葬协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中的作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查处违规经营力度,杜绝危害社会稳定的恶性事件发生,保证殡葬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两项改革”就是扩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试点和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进程

    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现行安置办法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就业制度的矛盾日益尖锐,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难问题日益突出。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扩大自谋职业的范围。2003年,要会同工商、税务和银行等各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自谋职业政策范围窄、不到位的问题。要会同教育、劳动和财政等部门,制定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服务,切实帮助退役士兵增强就业竞争能力。要联合军地组织调查论证,尽早提出全面推行自谋职业的工作方案和办法。要力争促成启动修改《兵役法》的调研工作,会同解放军总参谋部向国务院、中央军委尽早提交《关于修改〈兵役法〉个别条款的建议》,为解决自谋职业经费问题补充法律依据。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自谋职业的试点范围。

    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是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2003年,要继续改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的运行机制,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国有福利机构的改革。调整国有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深化国有老年福利机构的改革,使其朝着多功能福利服务中心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二是建立和完善民办福利机构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培育和发展社会福利领域的行业协会。三是落实和完善民办福利机构的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进一步开展公办民营的改制改组试点,探索福利机构民办公助办法,研究捐赠福利事业的税收减免和福利服务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投资渠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四是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要更上一层楼,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电脑彩票技术升级,继续搞好全国联合销售,抓好即开票发行,力争完成180亿的发行任务,为加快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资金。

    “三项研究”就是研究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行政区划体制的改革创新思路和加强城市民政工作的问题

    党的十六大要求继续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2003年,要结合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中办发〔2002〕14号文件,在继续指导各地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同时,着重研究和探索如何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问题。要研究建立和完善村党支部与村委会分工合作制度、村委会换届交接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内重大事务决策程序、村民自治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促进村民自治规范化。

    行政区划事关政权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交通通讯条件的改善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行政区划工作改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因此,必须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着手研究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和创新的思路。这项改革直接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特别慎重。2003年要着重研究探索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要按照提高行政效能、节约管理成本的要求,研究行政区划的合理层次和幅度,为行政区划调整提供决策依据;二要按照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研究城镇合理布局和市区管理层次与规模合理设置的问题,为制定城镇型政区的总体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三要按照规范区域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区划名称的要求,研究政府派出机构管理体制和政区名称,切实解决体制不顺和名称混乱的问题。

    城市民政工作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与改革中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进一步加强城市民政工作刻不容缓。要把城市民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一手抓推进,一手抓研究。要着重研究城市民政工作如何整合以及城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整合城市民政工作,是适应新时期城市民政工作内涵和外延重大变化的需要,是满足城市居民服务需求的需要,是完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的需要,是提升城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和效益的必由之路。如何整合,是一个新课题,也是一篇大文章,2003年要着重在三个方面加强研究:一是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倡导、社区自治组织主导和社区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基层民政管理和服务机制;二是如何充分利用社区平台,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夯实城市民政工作的基础,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三是如何通过建设社区服务组织网络整合城市基层民政的社会事务管理和各项社会服务,如何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整合城市基层民政的管理和服务手段。

    (三)“三个转变”要迈出新步伐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保证。“三个转变”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年我们要着重在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信息化建设方面迈出新步伐。

    完善工作机制。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上强调要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这一要求,是民政部门转变职能的中心环节。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必须十分明确哪些是民政部门应承担的政府职能,哪些是社会中介组织和自治组织的职能。属于政府的职能,决不可推卸,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依法办事。属于社会的职能,政府决不可包揽,必须积极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扩大社会参与。有了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民政工作的效率才会进一步提高,民政事业才能进一步发展。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实现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根本途径。加快立法步伐、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既是今年民政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转变工作方式的当务之急。在立法方面,要力争促成《军人优待抚恤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修订和颁布实施;争取完成《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和《城镇建筑物名称管理办法》的制订;建议和争取修订《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立项;进一步开展修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制定《灾民救济条例》的调研工作。在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方面,要着重解决执法力量不足、力度不够、措施不力问题,建立综合执法的工作队伍和机制,完善上下衔接、内外结合的执法监督措施和办法,探索加强民政执法的新途径,开展对执法效果的检查、评估,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快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行政管理方式的一场革命,是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降低行政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是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必由之路。2003年,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电子政务的要求和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的工作手段信息化的思路,在已建成的“一网一台多软件”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抓好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应用、完善、开发、延伸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力求使“数字民政”和“便民工程”建设有新举措、新进展、新突破,使办事程序更规范、办事过程更透明、办事速度更快捷、办事方法更便利、办事效果更理想,有效提高民政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建立、健全有关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培养、造就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求的公务员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的专门人才队伍。要把民政信息化建设与民政工作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结合起来,促进政府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实现民政政务和社会服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

    2003年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兼顾,继续做好拥军优抚、军休干部安置、城市地名设标、勘界收尾和表彰、婚姻登记、收容遣送、对外交流、计划财务、纪检监察和政策研究等各方面的工作,务求取得新成就,实现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

    来源:民政部网站

    中国网 200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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