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8月开始,安徽省市级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每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个工作日。
今年5月以来,安徽省广泛开展市县乡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群众欢迎。为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制度,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对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的工作职责、时间地点安排、接待来访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规定,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安排,要于每季度最后3天在当地新闻媒体或方便群众查看的地方向社会公示,同时在来访接待场所公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计划安排每月公示一次。领导干部接访要摆放公示牌,对每一件接访事项填写登记表,签署处理意见,接访工作结束后,由信访部门填写“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事项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交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
《意见》还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接访实行首办责任制。信访部门建立明察暗访督促检查机制,督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落实情况和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并将工作情况定期通报。(记者何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