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司法考试的条件

    办法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品行良好。

    此外,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以及依照《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

    新华网 200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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