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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月22日电陈水扁20日才公开承认有收过前东帝士集团负责人陈由豪的献金,企图掩盖2004年说过有收钱就下台的承诺;台检调单位相当配合陈水扁的讲话,21日放话说,尽管陈由豪在1994年、2000年均提供政治献金供陈水扁参选台北市长、“总统”之用,但相关作为与刑责无关,因此全案已于去年签结。
据报道,台北地检署放话说,检方当初根据剪报分案,调查陈由豪政治献金案有无涉及不法,虽然陈由豪滞留外地,但因陈由豪的款项皆属竞选期间的捐助,因此两造间有无政治献金、金额多少,并无涉任何刑责,因此将全案签结;检察官调查期间并未约谈过前民进党“立委”沈富雄。
检方又指出,调查的三笔政治献金,分别为1994年陈由豪透过东云、东展各捐款三十万新台币,以及2000年3月一千万元支票,前二者有收据可查,后者透过沈富雄等转交陈水扁、吕秀莲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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