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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大中国”意识 扁称2008年前催生新“宪法”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6 月27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昨天谈二阶段“宪改”时声称,过去半世纪,一种虚幻、僵化的“大中国意识形态”严重混淆台湾“国家”的定位与认同,也一再延宕、阻碍了台湾民主“宪政”发展。

陈水扁昨天出席台湾法学会举办的“主权、宪法与台湾的未来”研讨会。他表示,“只要我们一天不挣脱这套与现实完全脱节的政治教条,台湾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主权’独立、自由民主的正常‘国家’。”

他认为,过去因为“大中国意识形态”,每次“修宪”都只能修一点枝节,现在他希望以“‘主权’属于台湾人民”的这个新“主权”论述,取代以往“大中国”的“主权”概念,让未来“宪改”工程更顺利。

陈水扁过去谈及二阶段“宪改”,多次表示他不会碰触现阶段社会还没有共识的敏感“统独”问题,而他昨天以“主权”观点出发,强调“宪改”工程的主轴是要破除“大中国”意识,引发关注。

他声称,他有信心一定能在2008年卸任前,为台湾催生一部合身、合时、合用的新“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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