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昨日下午宣布,将针对“立法院”扩权及“公投审议委员会”两部分的条款提出复议。“秘书长”刘世芳表示,最迟在12日前向“立院”提出,“立院”必需在27日以前议决,否则复议将自动生效。但国亲联盟立刻回击,“行政院”敢提复议案,“在野党”会全面动员封杀复议案,如果闯关失败,游锡堃及相关官员必须下台负完全政治责任。
据悉,“政院”发言人林佳龙说,“行政院”对于“公投”部分内容无法接受,因此决定进行修正,“行政院”将提出复议的条文共有12条。林指出,“立院”剥夺“政院”的“公投”发动权且订定罚则,违反各机关权力分立原则;“公投”委员会的设置则与“中选会”重迭,定位未明。“政院”强调,部分条文复议在过去都有前例。
国民党“立委”李嘉进则表示,陈水扁想用复议方式,让“公投法”来不及在明年“大选”前正式实施,企图剥夺民众的“公投”权利,国亲联盟严正警告陈水扁及“行政院”,不要“知法玩法”。
亲民党团总召周锡玮强调,必须对全案提出复议,只有“修法”才能针对部分条文,“政院”提出复议案是让“公投法”变成“拨牙公投法”。国民党“立委”李全教表示,如果“行政院”对“立法院”绝对多数通过的法案提出复议,将造成“宪政”体系偏向“行政独裁”, “干脆把‘立法院’更名为‘行政院立法局’好了”。
华夏经纬网200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