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今天通过“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覆议,将在呈请“总统”核可后,移请“立法院”覆议。
“行政院”上午通过“公投法”部分条文覆议,确定将向“立法院”提出包含“公投审议委员会”的设置、“立法院”“公投发动权”等二项议题、二项条文覆议。
人民网200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