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票期限已到 连宋表示同意进行"司法验票"

据台湾媒体报道,连宋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陈吕“当选无效”之诉,日前在合议庭要求下,双方于今日下班前针对验票范围及验票方式提出协商方案。连宋律师团已经确定在期限到期的今天再向“高院”递状。陈吕律师团表示,只要对方提出来的方案是属于计算选票不实范围,都会同意。而目前国亲的共识,是同意进行“司法验票”。

据了解,在“选举无效”案方面,连宋律师团提出勘验选举人名册、有效票、无效票的要求。律师团认为,“选举无效”之诉的勘验重点,在于选务人员有无作票及认定有效票、无效票方式有无不同,与“当选无效”的诉求并不相同。至于在“当选无效”案方面,连宋律师团就验票范围及方式,已完成书状内容,今天向“高院”递状。

华夏经纬网200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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