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无效”诉 “中选会”调55个投开票所资料

据台媒报道,目前仍由“高院”审理的“选举无效”诉讼,基于案件审查的需要,“中央选举委员会”依据“高院”的要求,请桃园县选举委员会提供县内五十一个投开票所的主任管理员、主任监察员和政党推荐监察员的名单,并尽速传送“中选会”。

公文中没有说明提供所需资料的用途,只说是基于“选举无效”诉讼案查证的需要。而且因为时效的关系,选委会无需备文,但务必在八月十七日前传送到“中选会”。

“中选会”要求提供的五十一个投开票所中,包括:桃园市十七个;中坜市九个;八德市两个;杨梅镇四个;大溪镇八个;龟山乡一个;芦竹乡四个;大园乡五个;观音乡一个,共计55个投开票所。

“中选会”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平镇市、龙潭乡、复兴乡、新屋乡等四乡市都没有被点中。至于被要求提供资料的相关人员是否需出庭应讯,就连县选委会也都不知道;但显然有些选举和开票事务需要进一步查证和确认。(潇凝)

中国台湾网 2004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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