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选举无效”之诉“高院”昨天开庭。连宋律师团昨天并向合议庭递状,指律师团比对完选举人名册,发现以按指印领票、却无管理员及监察员两人会章的人数达一万四千四百七十八笔。
另外,由两名管理员或两名监察员会章领票的人数,有五千三百零二人,分布在三十四个投开票所,预盖会章有一百三十二笔;连宋律师团强调,这些都不符合法定领票程序,是违法发放选票。
陈吕律师团则辩称,乡下人因为拿锄头、作粗活或是因为海口人,指纹比较粗,不能用台北拿笔的人标准检视、比较。
审判长询问证人,异常指印情况是不是由工作人员带手套或绷带自己盖?证人大多说“应该不会”、“没印象”、“没看到”。
昨天出庭的工作人员,都说领票只能用盖章和按指印,不能用签名方式,不但让律师团惊讶又摇头,连审判长都忍不住说:讲习时是不是没认真听。连宋律师团说,他们对于工作人员竟不知可签名领票,感到不可思议,加上管监人员事先交出印章的比例相当高,不但违反法令规定,更等于预防作票的大门无人看守。(潇凝)
中国台湾网 200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