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矢志不移:06年前要有一部“新宪法”

据台媒报道,“行政院长”游锡堃昨天上午回答“立委”陈文茜的质询时表示,陈水扁对“宪政”改造的定调是“新宪”,不使用“修宪”或“制宪”,且是在2006 年就有一部“新宪”。

陈文茜表示,美国国务卿鲍威尔在北京讲不支持“台独”运动,这是因为美国担心台海是最可能爆发战争的地方,请游明确有关“宪政”的问题。游锡堃即表示,陈水扁的定调是“新宪”,而不分所谓“修宪”或“制宪”,且2006 年前就要有一部“新宪法”,但是依据现行“宪法”规定由“国大”通过。

游锡堃表示,这是两阶段,第一阶段是在产生“新宪法”,第二阶段,即以后“新宪中‘公投’已入宪”,则未来不论“修宪”或“制宪”都将是采取“公投”方式。(潇凝)

中国台湾网 2004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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