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选会”:12月1日起不得全程转播造势晚会

台“中选会”今日(30日)发出的新闻稿显示,台湾地区第六届“立委”选举法定竞选活动期间(12月1日起到10日止),将禁止广播电视等对选举活动进行广告宣传。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中选会”规定,无论政党、候选人或第三人不得自行在广播、电视播送广告,从事竞选活动或为候选人宣传,包括全程转播的造势晚会等,都在禁止之列。

据悉,台“中选会”决定明日(1日)下午召开会议,进一步讨论“立委”选举法定竞选活动期间,广播电视广告播送、新闻处理、节目内容等规范与认定标准。

中新网 200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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