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西进大陆促升两岸投资汇款

台湾当局最新统计显示,2001年6月至今年10月,台商通过岛内银行的有关分支机构或境外金融中心向祖国大陆汇款业务量已从3.47亿美元增至69.63亿美元。

2001年6月,台湾当局开放岛内银行的有关分支机构或境外金融中心等与祖国大陆金融机构进行直接金融业务往来,两岸汇款作业时间从之前的1到10天缩减至目前的1到3天,汇款费用也从50到60美元减至20到40美元。

而此前,来往于两岸的台商只能先汇款到第三地银行,再由第三地银行汇入所指定的大陆银行。岛内金融管理部门的资料显示,今年10月,岛内银行的有关分支机构或境外金融中心业务中,非金融机构存款金额已达到183.37亿美元,较3年前增加了60%。专家认为,这显示此渠道现已成为前往大陆投资的台商筹调资金的主要渠道。(记者赵卫 林甦)

新华网2004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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