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亲律师就“选举无效”提十点上诉“最高法院”

针对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纠纷的“选举无效”诉讼,台“高等法院”去年底已判国亲败诉。但国亲律师团4日针对“公投绑大选”、“319枪击案”、“国安机制”以及“选务违法”等争议点,提出厚达150多页的十大判决违法事项“选举无效”案上诉书,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亲律师团4日在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举行记者会,提出台“高院”针对“选举无效”诉讼判决的十大违法事项。国民党文宣部主任赖素如称,“高院”宣判结果“只问立场不问是非”,国亲“诚难甘服”因而提出上诉。

律师团成员李宗德也表示,台“高院”的判决内容,有数十项“判决不适用法规”或“适用不当”及“判决不备理由”等情形,符合“民事诉讼法”所指的“判决违背法令”,因此律师团已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中新网 200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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