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 [   ]
大陆热体现台民众利益 江丙坤案考验“两国论”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4 月07 日 | 文章来源:中国台湾网

中国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率团访问祖国大陆,在岛内迅速掀起一股“大陆热”,使得民进党326游行效应被冲击得无影无踪,并且还让“独派”人士难再祭出以往惯用的“扣红帽子”手段。澳门《新华澳报》今天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这充分显示,在大多数台湾民众的心目中,发展两岸关系、维持台海和平的利益,远远高于“独派”人士的政党立场的利益,更不愿看到两岸关系在民进党当局操弄民粹之下遭到恶化、毒化。

文章说,这个发展趋向,是民进党当局所始料不及的,当然更是心犹不甘的。他们担心自己对两岸关系的主导权和把关权大幅流失,形成日后被在野政党牵着鼻子走的局面,进而动摇仍未放弃“台独党纲”的民进党主导大陆政策甚至是执掌台湾地区执政权的正当性。

民进党及其政治盟友台联党开始抓狂,纷纷从政治、行政及司法等领域,向热心推动两岸关系良性发展的在野政党进行反扑。譬如:“府”“院”党清明期间制订了为“大陆热”降温的“七点共识”,台联党主席苏进强赴日本参拜靖国神社,以“私与外国订约罪”侦办江丙坤等等。

其实,台湾司法机关是否能“依法惩处”江丙坤,连民进党当局自己也心中无数。文章认为,江丙坤与陈云林达成十项共识之举,并不构成触犯所谓“刑法”第113条的各项要件:首先,按照“中华民国宪法”及“国统纲领”规定,大陆是属于“国内”,并非“外国”;其次,“陈江会”所达成的十项共识,只是口头共识,并未有白纸黑字签署协议。

因此文章指出,台湾司法机关是否以“私与外国订约罪”检控江丙坤,就将会成为检验台湾当局是否违反“宪法”、自我践踏“四不一没有”,亦即是否大搞“两国论”或“一边一国论”,是否挑战《反分裂国家法》的试金石。(言恒)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国内新闻24小时排行

国际新闻24小时排行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