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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的大陆之行,形成一阵风暴,威力强劲,使得民进党当局招架不住,穷于应付。经过数日的密集会商,他们终于使出两式软硬兼施的救命绝招:“用刑”与“喊话”。
台湾的“高等检查署”已经成立项目小组,进行调查江丙坤未经当局允许,私自与“外国政府”达成约定,涉嫌触犯“外患罪”。根据“刑法”一一三条,罪名若成立可能处以七年到无期徒刑的罪罚!
有“立法委员”质询“法务部长”施茂林,明明是民间交流,何来“外患”罪名?这位善于迎合上意的“部长”认为,私自与“外国”达成“约定”就是公诉罪。“约定”的定义依据法律,双方在会议中取得共识,就算约定。而且即使没有在书面合约上签字,也算约定。
听起来这种“外患罪”的定义,像是专门为江丙坤在大陆达成共识而量身订做的!连没有学过法律的普通老百姓,都觉得不很对劲。
可是就在不久之前,国亲两党组代表团赴大陆洽商春节包机事宜,达成共识,然后台湾当局同意实施。上次的国亲包机代表团私下与大陆有了“约定”,难道就不是可以提起公诉的“外患罪”?
答案也很明白,“外患罪”永远摆在那儿,通常备而不用,必要时再祭起法宝来,镇压异己,清除政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为了防止“江丙坤事件”的效应继续扩大,首先采取了“用刑”一策,以儆效尤。
另外一手做法可以简称之为软性诉求,透过喊话使之就范。自陈水扁召开“府院”党高阶会议之后,“总统府秘书长”游锡堃、民进党主席苏贞昌相继喊话:游锡堃呼吁朝野要团结,若不赶快凝聚共识,对台湾发展及人民福祉均不利。江丙坤去大陆,达成十点结论,这种作法使当局在“反反分裂法”所累积的国际资源逐渐流失,企业界及产业界也在观望风向,如再不凝聚共识、宣示立场、务实因应,国际间及民间可能有误解,两岸政策恐怕会崩盘。
游先生倒是说到了些重点。江副主席与对岸达成的结论,描绘出一幅富有展望、和平共处、两岸共同繁荣兴旺的蓝图,远景一片灿烂,而民进党当局就是不认同。国际间和台湾民间没有误解,只是不了解为什么台湾当局不做善意响应?
于焉发生同样的问题:十点共识对双方很有利,应该快点实施。拖拖拉拉不向前走,对台湾发展及人民福祉有何益处?呼吁“朝”野统一口径、凝聚共识,执政当局想强迫人民同意的共识是什么?继续三不通,搞“正名”、“独立建国”?“统一口径”是什么意思?不许老百姓表达不同的意见吗?
其实国民党派团访问大陆一事已经说了很久,相当透明化。民进党当局对此一直不闻不问,采取鄙视的态度。没想到江丙坤率团归来,竟造成这般轰动!蓝营对两岸关系的看法与意见世人皆知,有需要再和民进党当局沟通吗?上次陈水扁与连战会谈的结果很令人不敢领教,那次陈先生毫无诚意,耍了连主席一着,弄的很尴尬谈不下去了。这回连战若在访问大陆之前,会见陈水扁,双方能统合意见谈出共同认可的结论来吗?台湾的基本政治生态就是蓝绿两极化,怎么能硬生生将它描绘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呢?台湾当局一直很有自信地向世界昭告,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等等。怎么在野党副主席去大陆做党对党的会谈与协商,台湾就被矮化、“去主权化”、“去政府化”了!未免过于脆弱了吧! (作者王正方,台湾导演,资深政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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