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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放宽版权贸易限制 大陆表欢迎吁进一步开放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9 月27 日 | 文章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9月27日电 台“陆委会”26日放宽了大陆出版物去台展览申请时间由提前2个月改为1个月,及大陆出版物去台展览时经允许可进行著作权交易。大陆新闻出版总署对此作出积极响应,认为此举简化程序有利于两岸出版物交流,呼吁台湾方面解除更多关于版权贸易方面的实质性限制。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新闻出版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展览的提前申请时间由2个月改为1个月,体现了一种程序上的简化。目前,大陆方面每年都会前往台湾举办多场书展等形式的出版物展览会,而新规定出台必将更有利于以这种途径开展的两岸出版物交流,以至于促进两岸的思想文化交流。

至于允许大陆出版物去台展览时经允许进行著作权交易的新规定,该负责人也表示了赞赏。不过,她认为从必须“经允许”和仅限于“展览时”的情况来看,此方面的进展是有限的。她表示按照2002年的旧规定,台湾对大陆出版物的一般版权贸易允许范围仅限于“大专用书”,而这一方面的限制尚未得到实质性的解除。虽然“大专用书”涵盖面颇为宽泛,而且目前台湾已成为大陆最大版权出口目的地﹔但如果此方面的限制进一步放松,两岸的版权贸易乃至于思想文化交流必然还将有一个更蓬勃的发展。(汪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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