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澳签署新协议 为旅游者提供消费权益保障

广西消费者协会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最近签署了一项合作协议,为两地之间日益增多的旅游者提供更好的消费权益保障。

根据协议,双方将就共享消费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培训与咨询,消费品的检测与发布,共享双方出版物及互联网站上的相关资料,向对方推荐本地优质产品与优良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工作等方面开展合作。

广西每年到澳门旅游的人数有近10万人,随着内地与港澳地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于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及广西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步伐加快,业内人士预计这一数字将在未来几年翻几番。黄革 吴哲文

新华网 2003年12月25日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电话: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