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居所及居住地救助最低标准

    

第一节 灾情分析

    

    满足灾民需要的人道主义救助必须基于对当时实际情况的透彻了解,包括对政治形势、安全因素以及可能的发展趋势。灾民、救助组织、捐助者和当地政府必须明白,人道主义救助是合理的、有效的。因此,分析灾害的影响和欲采取的居所及居住地救助措施的效果十分关键。如果不能准确发现和认识问题所在,那么,就难以甚至不可能正确开展救助工作。

    用于跨领域分析的标准化方法对于快速确定急需的人道主义救助并确保将救助物资准确送达受助者十分关键。本节提出搜集和分析资料统一的标准和指标,以便确定救助需要、制定救助方案、监控和评价救助效果,并确保灾民的参与。

    分析标准在各项计划实施前即行启用,又贯穿于计划执行的全过程。灾情分析从初始评估着手,由此确认灾害的影响以及是否及如何实施救助行动;其次是监控,明确救助行动是否满足灾民需要,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调整;再次是评价,全面评价该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

    在行动过程中强调信息和知识的共享是很重要的,这样可以对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以协调救援行动。在分析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信息有助于广泛了解灾害对公众健康的不利和其他后果影响,这样将有助于进一步改进防灾减灾策略。

    分析标准适用于灾民对不同类型的居所需要,这些需要已在本章的导言中作了介绍,另外,在居所、衣物、家庭用品、居住地选择和规划等标准的引言中还将再次提到。

    

    分析标准1:初始评估

    

    根据已经确证的灾情状况并在分析灾民对居所、衣物以及家庭用品的需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关的救助计划。

    

    关键指标

    

    ●由具有经验的人员按照国际通行的方法立刻开展初始评估。

    ●由跨领域的人员(包括供水及卫生、营养、食品、居所救助和医疗救助等)组成综合评估小组同当地卫生部门、灾民男女代表和人道主义救助组织协同开展初始评估,以对当时的灾情作出应对策略。

    ●收集资料并用于决策,决策要做到公开、公正。

    ●按性别和年龄对材料加以分类。

    ●收集的信息用于确定灾民对居所、衣物和家庭用品的需求以及用于监控和评估的基本资料。初始评估要考虑到迁移灾民的概况、身体情况、当地基础设施、自然资源及土地利用状况。

    ●评估时要考虑到灾害发生国和受助国的国家居所标准(如果其标准是非通用标准的话)。

    ●提出有关需要外部救助的建议。如果确实需要救助,要对优先救助项目、救助策略和救助物资提出建议。作出一份涵盖主要地区并有合理建议的评价报告。

    ●在制定居所救助项目计划时,要考虑灾民受到的一般威胁以及易受伤害群体,尤其是妇女和女童受到的特殊威胁。

    ●评估结果要向其他救助部门、当地政府、救助组织和来自灾区的男女代表报告。

    

    救助指导

    

    1.国际公认的最初评估程序:见Davis,JandLambert,R(1995),Telford,J(1997),UNHCR(1982),andUSAID(1994).

    2.有关居所及居住地规划评估所需更详细的材料:见居住地选择,居住地标准1。该标准下面的救助指导为物理评价和环境评价提供了详细资料。

    3.灾民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人口概况(依性别、年龄、社会地位)。

    ——传统生存手段,是出生于农村还是城镇。

    ——传统生活方式,涉及到公共/私人空间的利用、饮食和食品储藏、儿童抚养与卫生习俗。

    ——传统建筑技能与建造方式。

    ——灾民随身携带的财产。

    ——迁移灾民采用的居所类型。

    ——面临更多威胁的灾民群体的需求。

    ——来自外在的或内在的对灾民安全构成实际的或潜在的威胁。这包括那些易受伤害群体,尤其是妇女和女童所面临的特殊威胁。

    4.对当地基础设施和资源的评价应包括:

    ——可供使用的公路、潜在的飞机跑道、铁路货站和港口的条件。

    ——能够用作燃料和建筑材料的木材数量,以及在允许的范围内能够获得的水量。

    ——当地已有的重型机械设备,例如用来建设公路和居住地的推土机和压路机。

    5.物理信息应该包括:

    ——适合居住和耕作的地形条件。

    ——潜在水源的种类和保护状况(见第一章,“供水及卫生救助”)。

    ——环境中易受破坏的区域。

    ——季节变化,包括降雨、降雪、温度变化、大风、洪水。

    ——地方病、传病媒介和害虫(见第一章,“供水及卫生救助”;第五章,“医疗救助”)。

    6.早期预警信息及防灾准备工作:

    只要有可能,都要支持做好此项工作,因为这将有助于初始评估。防灾准备工作包括从战略的高度来进行人员训练和物资(例如用于建造居所的材料)的储备。如果能预先知道将来可能发生人口迁移,就应该立即去收集相关的信息并加以分析:当地政府、联合国机构和有关组织所能制定物资供应及储备计划;在救助人员到达以前,要对现有的有经验并可参与制定计划和物资供应的人员有所了解。

    7.及时:及时是初始评估的关键。初始评估必须在灾害发生后尽快进行。如有必要,应同时提供紧急救助。尽管评估可能遇到特殊事件和各种情况,但评估人员到达灾区应在一周之内作出评估报告。

    8.参加评估人员:参加评估的工作人员必须包括那些能够用当地文化上可接受的方式从灾民的各个群体收集资料的人员,特别是要有性别分析能力和语言技能的人员。最理想的情况应当是参加评估人员男女比例适当。

    9.评估程序:在开展现场评估工作之前,所有的参与者须对评估程序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参加评估人员布置相应的任务。

    10.资料收集:收集资料的方法有多种,应根据不同的条件乃至不同种类的信息仔细选择不同的方法。一般来说,在情况变化大,突发事件(如新的人口迁移、流行性腹泻的爆发)经常发生时,资料收集工作应经常开展。初始评估应当快捷,可以粗放些,而在分析时,时间比较充裕,资料更加齐备,分析可得到完善。编写校验清单是一种有效的办法,据此可以确保所有的关键问题不会遗漏。

    11.资料来源: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用于评估报告更加详细的资料,包括其他已有的文献、相关的历史资料、灾害发生之前的资料、同有关知情者(如捐助者、救助组织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当地的专家、社团领导、老年人、医疗救助人员、教师、商人等)的访谈。国家或地方的规划方案也可能是重要的资料来源。必须明确资料收集方法的可靠性和局限性。

    12.主要问题:按照国际法,了解灾民的权利有利于开展评估。通过初始评估和随后的健康资料分析,应当明确赈灾救助地区的社会结构、政治、安全、经济、人口和环境等问题。在分析新的灾害的动态及其影响时,必须考虑以往的经验以及灾民的看法和态度,包括当地在资源、救灾能力、弱势群体和救助需要等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方面的专长和知识,还必须考虑迁移和未迁移灾民的灾前和当前的生活状况以及当地的资源状况。

    13.易受害群体:必须特别考虑易受害群体的救助需要。这些人包括妇女、未成年人、孤儿、老人、儿童和残疾人员,还须考虑不同的性别。当寡妇、单身妇女和无人照看的未成年女孩不再受到公共支持体系保护时,就应该充分意识到她们生活在封闭的居住区里,将受到实际的或潜在的安全威胁。还要考虑当地社会体系中的性别差异。

    14.灾后恢复:考虑和分析有关灾后恢复问题是初始评估的一项内容。这样,救助既可满足紧急需要,又有助于灾后恢复。

    

    分析标准2:监控和评估

    

    必须对居所及居住地规划的实施效果及其环境变化进行监控和评估。

    

    关键指标

    

    ●供监控和评价用的信息要及时有效;记录和分析要准确透明、符合逻辑、前后一致。

    ●建立一套体系来系统收集有关救助行动对居所、衣物和家庭需要以及环境的影响(正面或负面)的信息。

    ●要监控家庭物品的使用情况(这一任务最好由妇女来承担)。

    ●定期向灾民中的男女及儿童代表进行咨询,让他们也参与监督活动。

    ●定期发布有关居所及居住地救助计划执行效果的报告。前后发生的变化及计划必须调整的其他方面也应报告。

    ●监控活动要提供该救助计划满足灾民中的受助目标群体需要的有关信息。

    ●要建立确保居所及居住地救助计划与其他救助计划、灾民、有关当局、捐助者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的机制。

    ●按照上述目标及统一的最低标准评估该计划对灾民的救助作用。

    

    救助指导

    

    1.监控信息的利用:突发事件是爆发性的、不断变化的。因此,定期和实时收集信息,确保计划切合实际至关重要。对项目的经常监控获得的信息应该用于项目的考察及评价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对救助策略进行调整,以适应具体情况或救助需要的变化。通过对6个月居所救助情况的评估,便可决定是否和如何将项目继续下去。基于这些信息,使持续的救助活动、救助组织的长期参与以及解决恢复和重建问题成为可能。

    2.与其他相关领域的合作:评估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常用作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见第五章,“医疗救助”)的基础资料,并用于供水及卫生的监控评估工作。监控和评估活动需要各方面的救助工作紧密协作。

    3.使用和传播信息:信息收集活动必须针对救助项目进行,换句话说,信息应该有用而且能利用。如果需要,可供其他方面的救助工作和其他救助机构乃至灾民使用。采用的交流方法(传播的方式、语言等等)要适于相关的受众。

    4.安全保障:对居所及居住地项目实施监控,有助于保障那些易受伤害群体的安全和确定遭受暴力袭击的事发地点。

    5.参与监控的人员:如果监控过程中需要向灾民咨询,参与监控人员应包括能够用文化上可被接受的方式从灾民中收集信息的人员,要特别考虑其性别分析能力及语言技能,并提倡妇女参与此项活动。

    6.评估:评估主要是衡量计划执行的效果,为将来的防灾和人道主义救助总结经验,加强责任感,因而,评估工作是很重要的。评估工作指的是以下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

    (1)内部评估。通常由工作人员完成,并作为定期分析和监控信息评价的组成部分。人道主义救助组织也必须评估其所有计划在特定灾区的救助效果,或者将其与在不同灾区的救助效果相比较。

    (2)外部评估。相比之下,外部评估要宽泛得多,由救助组织和捐助者完成,有时或许是在紧急情况发生之后立即进行。进行评估时,采用的方法与投入的人力物力要与该计划本身的情况相符合,评估报告描述评估采用的方法和获得结论的过程。评估结果应向所有参与人道主义行动的人员(包括灾民)公开。

    

    分析标准3:公众参与

    

    应向灾民提供参与制定和实施救助计划的机会。

    

    关键指标

    

    ●在进行需求评估、方案设计及其执行的有关决策时应征求灾民男女代表的意见并邀请他们参与。

    ●灾民男女代表应了解有关救助计划的情况,并有机会向救助组织反馈对救助计划的意见。

    

    救助指导

    

    1.保证救助公平:灾民参与决策、救助计划的设计及执行有助于确保计划的公正、有效。特别应考虑的是要确保妇女的参与以及救助项目中男女代表的平衡。参与居所及居住地救助计划还有助于灾民在危机时刻增强自信和尊严,产生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感,有助于确保受助者和救助者的安全。

    2.灾民可以不同的方式参与提供居所、衣物和居住地规划:比如通过参与评估小组,参与决策(如空间的公共利用和私人利用),宣传有关食品储备、建筑传统;帮助找出安全隐患以及对妇女和弱势群体的特别威胁;提供受助家庭名单等。

    3.成立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协助确保各方面人员参与救助计划。为了保证协调委员会的代表性,其成员的性别、年龄、种族及社会经济状况都应有所考虑。政界要人、社会知名人士及宗教领袖等都要有代表。协调委员会一旦成立,委员会成员必须对其作用和职能达成一致。

    4.收集意见和建议:通过定期的民意调查和举办座谈会达到参与的目的。民意调查可以在分发救灾物资或家访时进行,也可在集会演讲时进行。同灾民群体成员分组座谈时,也可以获得关于文化信仰和习俗等的有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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