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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医疗救护
医疗救护标准1:合理的医疗救护
对灾民的紧急医疗救护基于对灾情的初始评估和灾期医疗卫生信息系统,通过合理的医疗救护可以降低超常发病率和超常死亡率。
关键指标
●针对已确定超常死亡、超常发病和超常创伤主要原因设计救助方案。
●如有可能,当地医疗部门要领导医疗救护活动,充分利用当地的医疗设施,并由外来人道主义组织的参与得以加强。如当地医疗部门不能领导医疗救护活动,则由外来救助组织领导,利用现有的医疗设施,并需要物质支持,同时要协调各救助组织的救助活动。
●所有人道主义救助组织必须听从初始评估所确定的医疗救护权威的指挥。
●医疗救护要能够应付大规模的需要。
●医疗救护要有足够的灵活性,以适应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变化。
医疗救护标准2: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在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护要遵从一级救护(PHC)原则,主要目标是降低超常发病率和超常死亡率。
关键指标
●如有可能,紧急医疗救护要通过现有的一级救护系统进行救护。一级救护系统包括:
——家庭水平的救护。
——社区水平的救护条件,包括社区医疗工作人员和家访人员。
——大区卫生机构(药店、卫生站、诊所)。
——中心医疗机构(中心卫生站)。
——指定医院。
●医疗救护救助系统要在一级救护系统中达到合理的水平。并非所有的紧急情况都需要全方位救护,需要什么样的救护由初始评估来确定。如果当地没有医疗救护设施,可只用那些可降低超常发病率和超常死亡率的救护措施。
●新型医疗救护(包括疾病和创伤)要在整个社区开展。一些治疗要用现有医疗条件进行,少数送往指定救护中心。
●一级救护系统的人员配备要满足灾民群体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够降低超常发病率和超常死亡率。
●灾民群体中的专业医务人员也要尽可能加入到医疗救护当中。从灾民群体中选择称职的工作人员并且反映初始评估期间所得出的群体性别和文化情况。
●所有参与医疗救护的人员必须按照标准化的方法对导致超常发病和超常死亡的主要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新型医疗急救盒(1/10000人)已经开始使用,但后续用药要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基本药物手册》。
●基本初始急救包在救护开始阶段使用,以满足灾民生育健康医疗救护的需要。
●未按药品捐赠要求主动捐献的药品不能使用,并且要妥善安全处置。
●要对灾民宣传采用通行的预防传染病的方法。
●组织适当的交通工具用以把患者运往指定医疗机构。
救助指导
1.医疗救护的适用范围:紧急医疗救护适用于灾民群体,如果灾民群体迁移至寄居地,也应包括当地居民。开展医疗救护时要考虑地理、宗教信仰、语言和性别等因素。
2.要在一级救护的各级水平上开展医疗救护,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家庭水平上的医疗救护:一些预防和治疗措施由家庭自身、亲戚或社区工作人员提供,如服药、口腔复水治疗等。
——社区水平上的医疗救护:搜集资料;按照治疗规定进行口腔复水治疗、家访和探察病例;安排患者到医疗机构;健康宣传、教育和提供信息。
——大区医疗机构水平上的医疗救护:初级门诊救护;口腔复水治疗;为患者着衣;安排患者接受高一级的救护;搜集资料;疫苗防疫。
——中心医疗机构水平的救护:疾病诊断;门诊(初级或指定医院);为患者着衣和注射;口腔复水治疗;急诊;不太复杂的上门服务、产科医疗服务(包括家庭规划、母亲和婴儿的护理、母亲安全救助、有关性暴力事件的调查、性传播疾病和艾滋病治疗与咨询等);小手术;药物供应;健康预警;基本住院治疗;指定医院治疗;以及可能的化验、输血和麻疹免疫预防。
——指定医院水平上的医疗救护:手术;产科急诊;化验等。
3.新生婴儿和产妇的发病及死亡的预防:建立产前救护组织以进行产科急救;提供和分发洁净的分娩用品;确保医疗中心提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指定的助产士TBA用品或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生育健康急救用品;医疗救护人员应作好综合的生育健康服务的计划,包括确定未来所需的分娩场所及相关的服务。
4.人员配备:每个一级救护系统配备的人员可能不同,下面是通行的规则(引自《世界药典》和《灾民紧急医疗救护》):
——社区水平的医疗救护:500-1000人的群体配备1名家访医护人员;2000名的群体配备1名传统的接生人员;10名家访医护人员配备1名指导人员和1名高级指导人员。
——大区水平的医疗救护(约10000人的群体):总共2-5名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称职的医疗工作者,每天平均为50人咨询;当地训练有素的人员进行口腔复水治疗、着衣、登记等。
——中心区水平的医疗救护(约50000人的群体):1名诊断医生,1名医务工作人员(每天平均为50人咨询);1名医务工作人员负责20-30张病床(8小时);1名口腔复水治疗人员;1-2名药剂师;1-2名着衣、注射、消毒人员;非医务人员:1-2名职员;1-3名警卫人员(8小时3班倒);保洁人员。
——指定医院水平上的医疗救护: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至少1名医生,1名护士(每8小时负责20-30张病床)。
5.基本初始医疗救助包(MISP):是为防止和控制性暴力,减少艾滋病传播、防止新生婴儿超常发病和超常死亡以及综合生育健康服务而设计的。MISP必须由训练有素的人员在灾害发生开始进行实施。实施MISP必须同其他救助组织和部门相互协调,包括:向医疗服务机构报告性暴力案例、加强通用的预防措施(包括手套、防护衣和锋利器物的处置)、足够的避孕套和洁净的分娩用品。
6.通用预防措施:通用预防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包括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在该领域的医务人员可能要接受培训和再培训。(见“传染病控制标准2:调查与控制”中的“救助指导”第7条:“艾滋病预防”)。
7.加强当地的医疗服务机构:在紧急时期以后的时间内,人道主义救助组织应当以加强当地的医疗服务机构为目标,而不是创建独立的医疗服务机构(见“人力资源及培训”·“标准3:当地人力资源”)。
8.充分利用医疗设施:必须考虑影响利用和保养医疗设施的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包括文化因素,在武装冲突情况下可能还包括安全因素。尽管公平提供医疗救护应当被视为中立行为,但是仍被交战各方视为不公平行为,以致于医疗设施可能被当作攻击目标。对于医疗设施中的居所和医务人员要特别考虑这一因素。
注释
应当说明,国际慈善和社会行动天主教组织联合会成员不赞成:“传染病控制”一节中的救助指导第7条有关避孕套的内容以及“医疗救护”一节中的救助指导第5条关于MISP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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