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总书记2001年4月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所以能够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全面、正确、积极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这条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简而言之,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江泽民说,这条基本路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纲,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
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对党的整个事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大而深刻的影响。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废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决定从1979年起将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次转移,是来之不易的,也是付出了巨大代价的。通过转移,我党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初步开拓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虽然也遇到过来自国际国内的风风雨雨,但是党中央始终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没有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尤其是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受到了国际国内政治风波更加严峻的考验。一些人提出要以反“和平演变”作为全党工作的中心,但是,党中央对当时的突发事变持清醒的态度。1989年政治风波过后,邓小平又明确而坚定地指出:党的十三大概括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没有错,我们要坚定不移地照样干下去。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要求我们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最为典型的例证是,由于我们从1993年起就加强以治理通货膨胀为目标的宏观调控,到1996年,成功地实现了国民经济“软着陆”,这样,在继之而来的波及全球的亚洲金融危机面前,党和国家又及时采取了扩大内需的方针,使国民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避免了大起大落。因此,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九十年代我国经济建设的成功经验,是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方针的进一步深化。在2001年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朱镕基总理在《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总结“九五”时期我们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的经验时,把“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列为第一条。
第二、必须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开放的道路。
江泽民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雄辩地证明,实行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强国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历史性决策。完全可以这样说,改革开放,是新时期中国最鲜明的特征。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勇敢地迈开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在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全面开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在国内外政治、经济风云变幻中,我们的党和国家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开拓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并发表重要谈话,就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疑难问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和市场看作属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为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南方谈话精神的指引下,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又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使改革进入一个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新阶段。到2000年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创新的制度释放出了更大的能量,推动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在经济体制改革大步推进的同时,政治体制改革在强调稳定的前提下,在改革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经济立法、反腐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1997年,党的十五大又把政治体制改革提到了突出的重要位置上,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和任务,这是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总思路上的重大突破,即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这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将产生深远影响,也标志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从对外开放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适应国际惯例的对外经济运行机制已初步建立。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有人认为,我国的改革已经越过了单纯突破旧体制和普遍的双轨制运行阶段,放权让利和通过改革释放原有体制能量的过程也已经基本结束,因此,未来改革的动力作用弱化了。这种观点有失偏颇。“十五”期间,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仍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因此,正如江泽民总结指出的:“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地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目的是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实行对外开放,是符合当今时代特征和世界经济技术发展规律要求的、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理解和正确处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关系。
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不断推向前进的同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证,这是党在新时期的重要历史经验。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是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一关系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重大问题。1982年,宪法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的指导地位,确认了改革开放这一成果。我们党同时也把这一成果写入了党的根本大法――《党章》之中,这样,四项基本原则就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根本行为准则。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经济建设与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是相互贯通、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我们的经济建设,是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政治保证、以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的;我们的改革开放,是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我们的四项基本原则,是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同时又从新的实践中不断吸取新的经验来丰富和发展的。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切发展和进步就会失去物质基础;离开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就会迷失方向和丧失动力。这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包括坚持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都不能动摇。所以,2001年4月,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是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的,不能把它们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而应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这是20多年来我们党最可宝贵的经验,是我们事业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
(吕书正博士为中共中央党校副教授)
中国网 200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