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具有一种特殊的人格魅力和极强的亲和力,民政对象一提起她,都有满腹感激的话——
拄着拐杖的王淑芳老奶奶说:“请告诉我的政府闺女,别总惦记着我,让她腾出心思好好为国家服务。” 在敬老院安度晚年的老爷爷说:“给她捎个话儿,就说敬老院的老人们都想念她。”
自强不息的残疾人郝国珍说:“我一定办好养殖场,多安排几名像我这样的残疾人,让李局长高兴高兴。”
得到妥善安置的退伍兵们说:“李局长——我们的兵妈妈,祝贺你当选党的十六大代表。”
她就是民政对象的贴心人——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淑华。
李淑华,女,现年50岁,回族,中共党员。任民政局局长8年来,李淑华以热诚服务和泼辣干练的工作作风,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开拓前取,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和人民群众的爱戴与尊敬,在通州区树立了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2002年5月,李淑华作为通州区党员代表参加了北京市第九次党代会,并当选为党的十六大代表。
干民政工作是为民服务的“德政”
1994年7月,李淑华被调到县民政局任局长。有人对她说:“民政局有什么干头儿,那里的工作对象不是‘盲聋哑痴呆傻’,就是‘老弱病残孤寡’。”李淑华回答说:“能用党的阳光去温暖这些特殊群体的心,就是我们的光荣职责。”上任伊始,李淑华没有急于布置工作,而是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到民政对象家中倾听百姓的呼声,摸清民政对象的状况。
1995年夏天,当李淑华看到年近7旬步履蹒跚的王淑芳老人和她腋下两个衣服褴褛的孩子时,她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涌了出来。两个孩子一个是王淑芳13岁的孙子武正军,一个是她8岁的孙女武正莲,俩孩子的父亲6年前因病去世,患有精神病的母亲长期被关在隔壁的房间里。这些年,王淑芳老人含辛茹苦地凭借大麦二秋下地拾粮、走街串巷捡破烂,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同时还养活着孩子们的疯妈妈。李淑华看在眼里,疼在心上。
第二天,她带头从每月工资中拿出25元钱,倡议为王淑芳一家筹集解困资金。在她的带动下,机关人员每月拿出5元、10元、20元不等的钱,为王淑芳一家建立特殊的扶贫基金。7年以来,共为王淑芳一家集扶贫资金达3.5万元。逢年过节,她带领机关干部拿着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都要慰问乡下的这位老奶奶。李淑华亲自找学校、乡政府和村委会,协调解决王淑芳一家的其他实际困难。学校减免了兄妹俩的学杂费,孩子们重新进学堂;乡政府为兄妹俩办理了困难定补,村委会为一家人解决了口粮问题。
为使像王淑芳这样的困难家庭得到切实的保障,通州区及时拟定了《关于特困户的现状及解决办法》、《关于优抚对象困难户危房改造方案》及《贫困学生救助和奖励方案》,使众多的特困家庭基本生活有了可靠保障。
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全区累计发放各类扶贫救济款2000万元,发放冬救、春荒补助款460万元,为“助学工程”筹集资金110.5万元,使全区1150名学生重新背上了书包。完成两个“优抚对象危旧房改造三年规划”,各级政府累计投资318万元,为全区155户优抚对象翻建房屋668间。
回忆往事,李淑华无限感慨:“其实我们的民政工作是为民服务的‘德政’;为民办实事,才是民政干部‘德行’的体现。”
“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震憾着我”
1998年4月,身患小儿麻痹症、架着双拐的下岗职工郝国珍,用一支拐敲开了民政局长李淑华的房门,她鼓起勇气说:“我想贷点款,可信用社怀疑我的偿还能力,不愿贷给我,请局长大姐您帮个忙。”
李淑华与郝国珍非亲非故,“但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强烈地震撼着我。”李淑华多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终于使郝国珍很快从信用社拿到了2万元无息贷款,使郝国珍建起了初具规模的“京通益龙养殖场”,目前养殖场的固定资产已达35余万元。郝国珍逢人便讲:“没有李局长,就没有我的今天。”
在李淑华的倡导下,通州区广泛开展了“一助一”扶贫济困送温暖工程。近年来,全区先后有1371名各级领导与1371户贫困户结成了帮扶对子,解决启动资金272.2万元;帮助发展项目330个,协调减免各种费用146万元,脱贫率达到38%。
前几年,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一直是通州区的一个薄弱环节,为改变这一状况,李淑华克服了资金短缺等多种困难,终于使“社区建设五年规划”付诸实施。全区还累计投资5927万元,改扩建面积40000余平方米,使全区敬老院功能齐全、焕然一新。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在李淑华的带领下,通州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自1994年以来,民政局有112项次工作被评为市级先进,132项次工作被评为区级先进,殡葬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养老保险、敬老院建设四项工作被评为全国先进。
满怀殷殷爱民之心
有人曾经问李淑华:“现在生活富了,女同志都穿金戴银,你怎么连个戒指都不买?”李淑华说:“我也爱美,但是我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对象,让我不能那样做,如果我真的那样去做了,父老乡亲就会躲着我,我的工作对象就会远离我。”
8年的民政局长,李淑华付出了更多的心血和汗水;8年的风风雨雨,陶冶了李淑华作为一个人民公仆勤政廉政的崇高品格。
1998年6月,通州区民政局率先在全区实行政务公开,她主持制定20多项工作制度,并结合行风评议聘请区人大、区政协及社会各界20名义务监督员,进行广泛的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常言道,打铁先得自身硬,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在李淑华任局长这些年以来,从点滴小事中就能得到充分体现。如局用餐规定地点以外的不去,超标准用餐不吃,不该陪的不陪,她从不利用职务之便搞特殊化。
李淑华还常告诫身边的同志:民政局是为人民办实事、好事的,绝不能当做谋私的手段。
作为“一把手”,李淑华从不一人说了算,款物的下拨和人事任免等事项,总是班子集体决策。其身正有令则行,她的模范行动得到了全局上下的一致认可,也为全体机关干部树立了克己奉公、廉洁从政的好榜样。通州区民政局连续6年被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得知自己当选为十六大代表,李淑华感到十分光荣而激动:“我们是共产党员、人民的公仆,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共产党员的光荣职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彻彻底底地为每一名困难群众服务,以创新精神使我们的工作温暖每一名困难群众。”
天性率真,质朴无华,就像她的名字。成为党的十六大的民政先进代表,李淑华当之无愧。(孟宪良 夏文利 周庭桂 )
《中国社会报》 200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