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开始涉足城市建设  

    酝酿已久的房地产投资基金由于法规迟迟没有出台,因此尽管业界对其呼声很高,但依然只能以私募的身份出现,因此也难以在大的城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发挥作用。但随着信托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实施,信托业这一金融产品正在房地产业中崭露头脚。

    2002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推出5.5亿元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拟筹资,推出一周之内便已募足。7月28日,上海国际信托在自已的营业大厅推出“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开展信托贷款业务,这是我国第一个房地产信托产品,当日大厅里人头攒动,交投活跃,人气极盛。

    截至目前,上海爱建在2000年中标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已投入12余亿元,其中爱建动用了自有资金1亿元。而此次募集的5.5亿元信托资金,就将爱建原先的1亿元股权投资置换出来,同时使项目公司增资至5.5亿元。

    爱建和上海国投拉开了信托产品的序幕,据了解,目前大约有60家信托公司,其中近40家拿到了新牌照。涉及到如北京的CBD项目、上海北外滩、越江隧道、轨道交通等,而广州、湖南等地的信托公司都准备启动信托产品。

    北京“CBD信托计划”启动

    9月9日至9月26日召开的朝阳商务节期间,面向社会公开发行15亿元的“北京商务中心区(CBD)土地开发项目资金信托计划”正式启动。这是继上海、重庆、大连之后,又一家信托机构以信托产品为投资工具,集合社会资本,投资国家重点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在京推出的具有“首都概念”的第一个大型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的信托计划。

    该信托计划期限为5年,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数额最低为5万元人民币,每一期信托计划将不超过200份合同,分期发行,募集总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自信托计划宣告设立之日起计算信托收益。作为受托人的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对信托资产实行单独立户,分账管理,按年度向投资者分配信托收益。

    据了解,“CBD信托计划”是将自然人和法人的盈余资金集合起来,委托给北京国投进行专业运作,用于CBD区域内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业内有关人士认为,CBD是未来北京城市建设重点发展的区域之一,区位优势明显,商业氛围浓厚,增值潜力大。在这一区域建设中充分发挥信托行业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有效连接的独特优势,将会加快CBD的建设进程,也将会使信托计划投资人分享CBD建设的成果和收益。

    信托业规范发展的经济和法律基础

    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截至7月底,我国居民储蓄余额已达8.3万亿元。若加上868.5亿美元的居民外汇储蓄存款和1.5万亿元的手持现金等,估计在投资者手中持有的闲散资金有10万亿元左右。迫切需要更多能够提供较高收益又比较安全的投资渠道和金融产品,以满足个人投资和民间资本的需求。

    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002年5月9日央行修订并重新公布施行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2002年6月26日又推出了《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使信托投资公司真正具有合法资格开展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业务。

    与其他金融工具相比,信托的功能和优势有二:第一是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实际受益权分开,在承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所有权的同时,还承认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并且通过独有的破产隔离机制充分保障信托目的的实现,充分发挥专家理财的优势。

    第二是信托机制本身具有混业经营的优势。信托财产形态多样,可以是货币、证券、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动产、不动产等等,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方式同样多样化、个性化:可投资于证券、实业,可用于租赁、担保、贷款……在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下,是唯一可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机构,可以在三者之间形成流通、结合,充分发挥投融资的双向功能。而且其投资领域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还可通过专家理财、个性化服务满足信托客户的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渠道广、投资方式多样化。可以合法介入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房产等领域,进行股权投资、信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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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问世的信托新品种

    业界已经或正在上报央行审批的信托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投资型信托业务,主要是充分发挥信托机构专业理财的优势,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主要包括证券投资信托、产业投资信托、创业投资信托、非流通股投资信托、贵金属、期货及其它金融市场投资信托。

    第二类是管理型信托业务,旨在通过规模效益降低管理费用,提高管理绩效。主要包括职工持股信托、经营者期权信托、MBO信托、表决权信托、企业年金信托、社保基金信托等。

    第三类是公益信托业务,目的在于通过开展某一种信托来推动相应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主要包括:环保信托、见义勇为信托、奥运信托、扶贫信托、助残信托、文化艺术信托、医疗卫生信托等。

    

    《中国建设报》 2002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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