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各地区自然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2003年)
   
 

     2003年,中国环境质量与上年比较变化不大。尽管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占41.5%,但污染依然严重。酸雨区范围基本稳定,湖南、浙江和江西的部分区域污染进一步加重。主要水系水质与上年持平,其中海河、辽河和淮河污染程度略有减轻,松花江、珠江污染加重。黄海近岸海域污染加重;渤海和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改善,但污染仍重;南海近岸海域水质与上年持平。城市噪声基本得到控制,一半以上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近80%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但噪声污染仍是城市居民反映最为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

    制定并实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六号主席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该法施行的宗旨是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该法自2003年10月1日施行。

    耕地面积继续减少。2003年建设占用耕地22.9万公顷,灾毁耕地5.0万公顷。生态退耕223.7万公顷,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33.2万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1.1万公顷。全年净减少耕地253.7万公顷。

    能源和主要原材料消费明显上升。初步测算,2003年能源消费总量16.78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原油消费量2.52亿吨,增长12%;原煤15.79亿吨,增长13.6%。主要原材料消费中,钢材2.71亿吨,增长28.6%;氧化铝1168万吨,增长15.7%;水泥8.36亿吨,增长15.3%。

    水资源供求关系依然紧张。当年人均水资源2076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6%。全年平均年降水量640毫米,下降3.0%。年末全国454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1864亿立方米,增加210亿立方米。全年总用水量5410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其中生活用水增长5.0%;工业用水增长1.1%;农业用水下降3.5%。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20立方米,下降1.9%。

    总体水质状况略有下降。2003年七大水系干流地表水水质有52.5%的断面满足国家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要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38.1%的断面为四类、五类水质,比上年上升11.3个百分点;超过五类水质标准断面的比例为9.3%,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237个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19.8%,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城市环保工作有所加强。监测的340个城市中,有141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占监测城市数的41.5%,比上年提高7.7个百分点;有108个城市为三级,占31.8%,比上年下降3.2个百分点;有91个城市为劣三级,占26.7%,比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42.1%、58.0%和53.5%,比上年提高2.1、3.8和1.5个百分点。全国建成烟尘控制区3.3万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2.0万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2003年完成造林面积930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9.7%。其中,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831万公顷。截止2003年,全国共批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2个,自然保护区达到1999个,国家地质公园44个,地质遗迹保护区457个,三峡库区完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58个。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万平方公里。

    赤潮发生次数增多。2003年发现赤潮119次,比上年增加40次,上升50.6%;累计面积约14550平方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约4280万元。

    长江首次实行全流域春季禁渔。自2003年2月1日起,中国首次对第一大河长江实行全流域春季禁渔三个月,这也是世界首次在大江大河实行全流域禁渔。此次长江禁渔涉及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和上海等10省市8100多公里江段,其中,长江干流4090公里,支流4000余公里,还包括鄱阳湖、洞庭湖等长江流域的大湖泊;涉及专业捕捞渔民5万多人。

    长江流域是中国淡水渔业的重要产区。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除长江水利工程建设、围湖造田、水域污染等原因外,渔民的过度捕捞已使长江渔业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一些经济鱼类资源已开始枯竭,不少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诸如白暨豚、白鲟等物种面临灭绝。科研机构的研究表明,如果全长江定期禁渔实施到位,将能保护2235万尾四大家鱼产卵亲体,增加幼鱼发生量12243亿尾。此前,中国已在东海、南海等海区实行了伏季休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