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局公布7起非法传销案

    曾给许多幻想一夜暴富的人带来噩梦的非法传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后,又有死灰复燃的迹象。按国务院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今年前三个季度,我省工商系统共查处非法传销及变相传销案件9起,案值25万元。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了查处的7起传销典型案件。

    据了解,参加非法传销的有学生、下岗工人,其影响范围甚至波及学校、敬老院等。这些非法传销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断招募参加者,参加者需支付入会费或购买产品,并不断发展“下线”,形成金字塔式的推销结构;在传销行为上多以“加盟连锁”为幌子,同时靠发展推销员来推销其质次价高的产品,坑害消费者。

    一、安康市“天马服饰”非法传销案2001年6月,石泉县城关人祝川在江北大道35号租用场地以“特许加盟”的形式销售“天马服饰”,其销售方式是由已取得“天马产品”业务资格的上线人员(凡购买1280元“天马产品”即取得资格)介绍加盟,购买1280元“天马产品”即成为下线业务员。每名业务员发展6名业务员购货额达7680元时,可拿1000元业绩奖金,累计发展51名,可获8000元业绩奖金。

    二、咸阳市“海豹油”非法传销案2001年4月4日,咸阳工商局在秦都区古渡镇石斗村,抓获非法传销人员8名,查扣用于传销的磁带15盒,传销产品“海豹油”11盒,传销书籍18本,学习笔记本30本,华良优惠卡3张,总金额8000元。

    三、渭南市新世服饰连锁销售公司非法传销案渭南市新世服饰连锁销售公司负责人赵福利,自2000年10月以来,勾结外省传销分子,以连锁销售为幌子,要求加入人员交纳2980元购买一套商品(西服、衬衣、药枕)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根据累计业绩来提取工资。渭南市开发区工商局,先后查处变相传销授课点6个,非法从事变相传销人员500余人。

    四、渭南市夕阳红工贸公司传销案渭南市夕阳红工贸公司在没有登记注册的情况下,自2000年7月份以来,打着敬老爱老建设敬老院的幌子,欺骗群众交2980元的“爱心事业发展金”便可取得发展资格,参加者发展两个下线达到“爱心员”级别,可获得600元的回报;由下线继续发展下线达到18人时,上升为“爱心指导”级别,可获得3000元的回报,发展到50人时,上升到爱心中级,可获得10000元。

    五、西安市洁雅公司变相传销案2001年7月,西安市洁雅公司在媒体上发布“招聘总经理助理、业务经理、人事主管、文员、财务人员”的广告,18名应聘的18岁—20岁的男女学生被录用,每人交报名费50—200元不等,被安排共居于方新村住宅小区20号楼301室内,公司向他们教授“怎样推销公司产品”等。工商人员在现场查获了介绍各种产品的宣传小册和已开具总金额为3030元的收款收据两本。

    六、美商得利公司非法传销案2001年9月16日,未央工商分局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在未央湖大酒店捣毁一60余人的传销窝点。该窝点是鲁代宾(主管)临时租赁讲课的地方,传销人员来自安徽、河南等地,通过亲朋好友加入美商得利公司,每人交纳1860元,公司发给“全球得利优惠卡”、四盒“海豹油”便成为业务员,最少发展10人即可拿到1760元红利。

    七、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非法传销案天津天狮生物工程公司陕西公司从1999年6月1日至12月28日期间,通过建立会员档案、优惠销售等手段,对成为其会员设定最低购买336元产品的限制,并依此可享受到优惠,享受优惠的幅度依据其在会员档案中的位置来决定,进行非法变相传销,形成4级销售网络,非法获利18万元。

    华商报 200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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