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传销的专项整治行动。
《通知》指出:最近一个时期,传销活动以各种名目在一些地区有所抬头,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原来的“商品传销”演变成“人头传销”、“传骨灰安放格位”等,并不
断变换手法,更具欺骗性,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二是利用互联网、股票期权等新形式进行传销,更具隐蔽性;三是少数转变销售方式的转型企业销售行为不规范,并引起一些企业竞相仿效;四是参与传销的人员复杂,一些不法分子、黑恶势力成员利用传销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社会稳定构成极大危害。
为此,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及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经贸、外经贸、民政等部门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执法合力,坚决遏制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再度蔓延的势头,彻底摧毁传销网络,对主要骨干分子依法从重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深圳商报 200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