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杭州市公安局将对流动人员登记、领证工作进行部分调整,以更好地为来杭创业、生活的流动人员提供便利。部分在杭流动人员,可办理有效期限为3年的绿色封面的《暂住证》。
今后,凡因各种原因导致户口无法迁入的外来婚嫁人员和在杭购房人员,可以不申领《暂住证》,只作暂住登记。暂住杭州市1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员,可以办理有效期限为3年的绿色封面的《暂住证》:有固定职业(在同一企业工作2年以上),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1年以上的;参加社区(村)级以上志愿者组织的;受到政府部门表彰奖励的。(记者朱海兵 通讯员徐佳)
浙江日报200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