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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佚闻 
中国网 | 时间:2005 年06 月24 日 | 文章来源:中国网

红军战士抄写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在红四军前委红四军政治部旧址,屋内墙壁上挂着一幅红军战士抄写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据解说员的介绍,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8月1日举行了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同年9月9日,毛泽东在湘赣边界发动了秋收起义,并率领起义部队走上井冈山。从此,我们党就有了自己的革命军队,开始了独立领导革命武装斗争。

毛泽东十分重视部队的群众纪律。1927年秋收起义部队上井冈山途中,毛泽东亲自规定"三大纪律": 1、行动听指挥;2、不拿老百姓一个红薯;3、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在遂川县的草林圩,又有当地的老百姓向毛泽东提意见:“工农革命军好是好,可是,他们借了我们的门板去睡觉,还回来的不是原来的那一块,我家的门板是斗榫的,对不上号,害得我找门板找了几天。还有啊,战士们睡觉用过的稻草遍地都是,成了牛栏了。” 于是毛泽东又为部队规定了"六项注意"——1、上门板;2、捆铺草;3、说话和气;4、买卖公平;5、借东西要还;6、损坏东西要赔。并在桂东沙田正式公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

1929年12月,红四军第九次党代会在福建上杭县古田召开(即古田会议),《古田会议决议》提出了正确的建军原则。另外两项注意就是在这期间制定出来的。据说毛泽东后来征求其他同志的意见,要求完善红军纪律,有同志提出“洗澡避女人,大便找厕所。”毛主席听了,同意补上去,这样就成了八项注意了。 (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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