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对于广东妇女来说,奋进而自豪。
如果说,妇女地位是折射社会经济进步与发展的一面镜子,那么,下面这组数字就是有力的见证:
据今年广东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数据显示,10年来,广东妇女参政水平与比例逐步提高,女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基层妇女群体参政意识增强。在村民委员会直选中,有96%以上的农村女选民积极行使了民主选举权,有1.8万多名妇女在直选中当上“村官”;
广东女性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0.07年,并呈持续上升的良好趋势。在农村,30岁以下的女性平均上学年数高于全国0.43年,文盲率低于全国4.8个百分点;
广东女性在业比例高于全国,男女差距也小于全国。城镇女性就业途径多元化,自主创业人数大幅增长,通过求职、应聘而录取的比例比男性高出1.6个百分点,自己创业的比例比10年前提高了16.3个百分点,且收入高于全国水平,女性自己出钱参加培训或进修的比例高于全国23.2个百分点;
广东城乡女性婚姻自主程度明显高于全国,其中农村更为显著(比全国高24.7个百分点),在家庭重大事务决策权上广东女性与全国相比更有参与权;
广东女性在认可自己的能力方面比全国高2.4个百分点,有81.3%的被访女性感到“若一事无成,我会很不甘心”,比全国高出1.3个百分点……
对于广东妇女翻天覆地的变化,广东省妇联主席林惠俗深有感触:“妇女的命运从来就是与国家、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广东妇女的进步发展完全得益于广东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九五”时期,广东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总任务、总目标统揽工作全局,在亚洲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增长放缓以及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种种困难情况下,广东经济综合实力却上了一个大台阶,两个经济指标(GDP总量和个人存款储蓄余额)实现超万亿元的突破,广东已进入经济建设强省的行列。
作为“半边天”的广东妇女为此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付出了汗水和艰辛;同时,也分享了社会经济繁荣带来的幸福、甜美的日子。
现在,广东妇女喜欢说: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广东妇女的“娘家”妇联更喜欢说:这13年,是广东妇女发展的黄金时期。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广东省妇女儿童事业加快了发展的步伐。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广东妇联的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党政所需、妇女所求、妇联所能上找准位置,在推动广东“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是个系统工程,妇联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重视,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建立合作关系,实现妇女工作社会化,使妇女儿童的发展更多地分享社会发展的共有资源,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工作行之有效的最好途径。
广东妇联深知,妇女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应该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中有所作为。引导帮助妇女增强竞争力,才能使更多的妇女进入社会生产力的行列。在农村,妇联在开展“双学双比”活动中,兴办起18000多间农村妇女学校,成为对农村妇女进行思想政治、时事政策和文化科技知识培训的重要阵地;而“巾帼科技直通车”活动,帮助农村妇女用科技信息和文化知识实现增产增收,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三高”农业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城镇,妇联在职业妇女中开展“巾帼建功”系列活动和“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以良好的职业水平和道德素质适应改革调整的需要,创建了国家级“巾帼文明示范岗”73个,省级328个,市县(区)级8000个。在推动再就业工作中,妇联利用全省200多个“妇”字号实体,为15万多名下岗女工提供培训、咨询、职业推介等服务。
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为妇女发展和各项权益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广东通过行政的、政策的、法律的各种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先后出台的《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等问题的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规范一夫一妻制、制止家庭暴力、财产分割过失赔偿等意见,在全国引起强烈关注;而《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通知》,则在政策上明确了“外嫁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健全的妇联陪审员制度,使532名妇联干部被法院聘用为特邀陪审员;广东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已有省级和11个地级市相应在妇联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或法律服务站。镇以上妇联建立健全了接待来信来访制度,使侵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得到解决。妇联还发挥组织优势,长久不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拐卖妇女、查处卖淫嫖娼、禁毒等专项斗争,为广东争创文明法制环境新优势不断作出贡献。
家庭文明建设,一直以来是广东妇联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传统工作领域。各级妇联结合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等,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家庭文化节、家庭读书、优秀书香之家评选、“廉内助”教育以及文化科技进家庭等活动,推动了家庭美德建设。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越来越成为城乡家庭的普遍追求。
妇联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妇联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的继续教育,“九五”期间,全省2225名妇联干部完成培训规划,2001年,省妇联又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十五”期间广东妇女干部培训计划。近年的机构改革,妇联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培训了一批妇联系统紧缺的信息网络、法律法规、调研写作等妇联干部人才。
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分层加快的新情况,在加强传统纵向组织设置的同时,广东注重发展各种面向不同妇女群体的横向组织和妇女社团,使妇联的工作延伸到各行各业的妇女中去。目前,广东省乡镇、村妇女组织组建率分别达100%和98.8%;横向群体妇女组织的妇委会达500多个,新经济领域妇女组织7600多个,横向妇女联谊组织220多个。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各级女职工委员会与妇联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多年来,广东妇联一直没有停止妇女阵地建设的步伐。《家庭》杂志社坚持抓品牌,创新发展系列刊物,月发行量超300万份,成为向社会宣传现代文明妇女观的重要刊物,并成立了全国首家期刊集团。2001年,由原省妇干校、女子中专升格创建的广东女子高等职业学院首期工程竣工,并实现当年招生,成为广东第一所正规的女子高等学院。目前,妇联系统有县级以上幼儿园150多间、县级以上妇女儿童服务中心74个,还建立了一批家政服务中心等实体,成为广大妇女儿童活动、文化教育和职介家政服务的阵地。
回顾以往,林惠俗说,妇女事业的发展固然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更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分不开。这些年,广东把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紧紧抓住经济建设中心不放松,同时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他十分重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关爱弱势群体,上任初始就下到妇联看望妇女干部,称赞“各个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妇女这支伟大的力量”,并多次批文对妇女工作提出厚望。省长卢瑞华特别注重儿童教育问题,从2001年起,省政府每年安排3亿多元,建立免收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制度,当年就有60万困难家庭儿童受惠于此项政策。在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卢省长亲自过问并解决了长期未决的妇儿工委机构编制问题。
广东省妇联小小的机关楼,还多次迎来了张帼英、黄丽满、刘凤仪等省领导,得到他们亲切的关怀和支持。广东省委副书记陈绍基还亲自参加妇联组织的“不让黄、赌、毒进我家”20万妇女群众宣誓签名活动。
正因为有了广东强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后盾,正因为有开明进取的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广东省妇女儿童事业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多项妇女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广东的妇女事业将继续蓬勃发展。(刘小菁)
《中国妇女报》 200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