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流感 卫生部印发流感疫苗接种指导意见

卫生部印发《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试行)》

卫生部近日向各地发出《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试行)》,以指导各地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做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

指导意见分四部分,分别是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原则、接种流感疫苗的目的、流感疫苗使用建议、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管理。

卫生部要求,流感疫苗的预防接种应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生物制品和预防接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管理。开展流感疫苗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必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由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卫生部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副反应或事故监测、报告和调查工作,发现问题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妥善地处理好。发现群体性预防接种副反应或事故要及时上报卫生部。

卫生部推荐流感疫苗接种时间为9月至11月份

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月-11月份。>>>详细内容

我国使用三种流感疫苗 预防接种遵循自愿原则

我国目前使用三种流感疫苗: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每种疫苗均含有甲1亚型、甲3亚型和乙型3种流感灭活病毒或抗原组份。这三种疫苗的免疫原性和副作用相差不大。

卫生部特别指出,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使公众了解流感疫苗接种的有关知识;应遵循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关于生物制品和预防接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详细内容

流感疫苗接种对象重点推荐人群确定

所有希望减少患流感的可能性,没有接种禁忌,年龄在6个月以上者都可以接种流感疫苗。

提示:

流感疫苗接种重点推荐人群是: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

推荐人群有: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

指导意见还认定以下人群禁止接种流感疫苗: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慢性病发作期;严重过敏体质者;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

流感疫苗不会引起流感

全病毒灭活疫苗、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的成分都没有感染性,不会引起流感。

这些接种疫苗有可能发生与疫苗无关的偶合性呼吸道疾病,接种后注射部位会出现短暂的轻微疼痛、红肿,全身可能发生低热、不适。一般只需对症处理,不会影响疫苗效果。卫生部特别强调,鸡蛋蛋白高度过敏者注射疫苗后可发生急性超敏反应。

新华网     2003年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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