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分管药剂工作的副院长陈杰、药剂室主任涂祖芳“不幸”被药商肖某的“糖衣炮弹”击中,结果3人均被判刑。
记者昨日看到判决书,内称:2002年春节期间的一天,药商肖某为了向天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销售药品,来到时任该医院分管药剂工作的副院长陈杰家,以拜年的名义送陈2000元。当年5月, 肖某销售的“头孢曲松”药品被该医院停用,肖某送给陈杰3000元。几天后,该医院启用了这种药。此后,肖在该医院的药品销量增大,为了感谢陈杰,2003年和今年春节期间,肖某两次送给陈杰共1万元。
法院查明,2002年1月至2004年1月,肖某先后向陈杰行贿5次共2万元,同时还向该医院药剂室主任涂祖芳行贿3次共3万元。
法院一审认为,肖某构成行贿罪,陈杰和涂祖芳均构成受贿罪,遂判决肖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处陈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涂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卢成汉 小江)
楚天都市报 200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