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事出有因且在情理之中,但因为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12月2日引咎辞职,还是让不少人感到有些意外。至此,这一重大公共环境安全事件,以明确的官员问责对公众作了清楚交代,充分表明中央在环保问题上的严肃态度和坚定决心。
近年来,因为忽视环保而引发的生态灾难事件不断增多。此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其危害之深、影响之大,堪为近年之最。全面地看,虽然造成这一事件的主要原因,是中石油在吉林的石化厂爆炸所致,但环保总局在石化厂爆炸发生后,对相关污染程度的情况掌握、危害评估及应急处理等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的确做得不够好,不够及时,致使各方面错失了紧急应对的最后时机,直接引发了负面影响巨大的严重水污染事件。
身为环保总局最高领导,解振华本人没有推卸责任,而中央也没有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任何回旋余地。这都非常值得肯定,表明随着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执政为民思想正深入贯彻落实,官员问责制也越来越健全。这同时也表明,在中央大力倡导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绝非可有可无的次要之事,而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何地方、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能在环保问题上掉以轻心。
回顾20多年来的经济发展历程,为了追求较高增长速度,很多地方和各级官员只盯着GDP数字,因此不惜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甚至不惜牺牲部分环境和公众安全。由此造成的巨大损害和长期隐患,可谓不胜枚举;对这些问题的重视和治理,更是刻不容缓。
此次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例证。为加速区域经济发展,多年来,很多地方花大力气引进、布局了不少高能耗、高污染的重化工业,拉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也留下了重重隐患。从相关产业布局上看,石化等重度污染企业长期临水而居,当然不能算是最佳选择;而在有关企业内部,种种不完善的环保、安全设施与监控机制,更容易诱发爆炸等恶性事端。因此,虽然此次污染事件出现在松花江,但对全国有类似临水布局的石化等高污染产业,甚至对我们奉行多年的重化工产业政策而言,显然都是一个必须吸取的教训。
更让人担忧的是,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的行政主管部门,环保总局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是明显的职责缺失。这表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甚或环保主管单位,至今对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仍心存模糊,对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还缺乏紧迫性和主动性。因此面对严重问题,不问责有关官员,不足以敲响警钟、惩前毖后。
推而广之,由于长期积累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我们正进入一个事故多发期,矿难频发、生态危急、公共安全堪忧。就在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和国家领导人明确要求,必须尽快消除那些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影响公众安全的危险因素。而当务之急,就是要对各行各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迅速进行全面排查,该关停的要坚决关停,该整改的要大力整改,尽可能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前面,避免出现更难收拾的恶性安全事件。
同样也需要引起关注的是,由于当前存在的多头管理机制,要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恐怕也多少超出了环保总局有限的职权范围。我们应当还记得,正是环保总局从去年开始频频掀起“环保风暴”,曝光了许多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企业存在的严重环保隐患,引起中央和公众高度关注。但随后的事实表明,要让这些重点工程或大型企业严格按环保要求办事,不仅关系到相关环保投入问题,更会触及现行管理体制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权限范围等问题。
而这就不仅仅是简单地问责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问题,而涉及到如何转变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和机制,如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大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