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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首次披露能耗指标的破冰意义
中国网 | 时间:2006 年7 月5 日 |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据7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了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此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降低率的基数。有报道说,这是我国首次发布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此举具有破冰意义。

首次披露能耗指标,将让“十一五”规划中的能耗指标“实在”起来。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的硬指标,分解到5年中,意味着每年能耗需平均下降4.4%。而我国过去基本不公布能耗指标,无论是降低20%还是4.4%,都没有公开的参照数据。国家这次公布的能耗指标,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区能耗指标降低率的基数,这样一来,以后的相关比较、评估等工作就变得更加有据而扎实了。

首次披露能耗指标,标志着各地经济增长对能源耗损状况进入量化、公开化的阶段,这无疑将给不少地区和部门带来压力。长期以来,不少地方政府主要关注GDP、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人均收入等指标,而相对忽视本地区能源消耗情况。这是因为,GDP看得见、摸得着,而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等,则需要较长时期才会显露出来。公布能耗指标,势必将提高地方政府对于能源消耗的重视程度。而把全国各地经济增长和能耗的关系暴露在公众面前,哪些地方是依靠高能耗发展起来的,哪些地方在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目了然。如果能耗高的地方不能限制高能耗产业的发展,不能以高科技改造某些传统的高能耗产业,这些地区官员的政绩就要打折扣。

首次披露能耗指标,有望使建设节约型社会以指标的形式得以充分体现。我国人均石油、天然气、煤炭可采储量分别仅为世界平均值的10%、5%和57%,而我国万元GDP能耗水平,是发达国家的3倍到11倍。换个角度看这些数据,则说明我国降低能源消耗潜力大、空间大。降低单位GDP能耗不仅仅涉及工业,还涉及其它产业以及社会生活很多方面。定期公开能耗指标,有利于全社会都来关心能源建设,大兴厉行节约之风。

当然,无数事实告诉我们,有了某些量化的指标考核后,往往有人出“歪招”,玩数字游戏。所以,我们应该警惕,绝不能让能耗指标在一些地方沦为数字游戏。否则,破冰的意义将大打折扣。(解本友)

《2005年各省区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

2006年07月03日 16:46:10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6月30日)

现将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公布如下。

地 区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电耗

(千瓦时/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单位GDP电耗

(千瓦时/万元)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1.22

1358.5

2.59

 

0.80

 828.5

1.50

 

1.11

1040.8

1.45

 

1.96

1487.6

4.41

  西

2.95

2264.2

6.57

 

2.48

1714.1

5.67

 

1.83

1386.6

3.11

 

1.65

1044.7

3.25

黑龙江

1.46

1008.5

2.34

 

0.88

1007.2

1.18

 

0.92

1198.2

1.67

 

0.90

1222.2

1.49

 

1.21

1082.9

3.13

 

0.94

1151.8

1.45

  西

1.06

 966.3

3.11

 

1.28

1032.4

2.15

 

1.38

1277.7

4.02

 

1.51

1210.0

3.50

 

1.40

1035.8

2.88

广 

0.79

1195.3

1.08

广  西

1.22

1251.7

3.19

 

0.92

 912.3

3.65

 

1.42

1132.3

2.75

 

1.53

1276.3

3.52

 

3.25

2460.6

5.38

 

1.73

1604.6

3.55

西 

 

 

 

  西

1.48

1405.0

2.62

 

2.26

2531.0

4.99

 

3.07

3801.8

3.44

 

4.14

4997.7

9.03

 

2.11

1190.9

3.00

公报数据说明

1、计算公式: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耗总量/GDP;单位GDP电耗=全社会用电量/GDP;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工业能源消费量/工业增加值

2、GDP和工业增加值按2005年价格计算。

3、《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已发布的2005年全国单位GDP能耗1.43吨标准煤/万元,是按2000年可比价格计算的。

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企业。

5、此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降低率的基数。

6、一些地区单位GDP能耗较高,主要是由于工业结构中高耗能产业比重较大、耗能装备技术水平较低等造成的。

7、西藏自治区的数据暂缺。

8、公报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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