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赶不上变化 电厂脱硫要过“坎”

一口气通报了30个违规建设项目,2005年伊始,国家环保总局的铁腕行动顿时让新闻界激动起来,有的媒体甚至把这件事情与2004年的“审计风暴”相提并论,称2005年有可能是“环保风暴”年。如果剔除这种说法的炒作成分,国家环保总局这次行动其实是2004年末国务院32号文件在环保领域的贯彻,因为在这30个违法开工项目中,26个是电站项目。

据记者了解,自2003年9月《环境影响评价法》正式实施以来,尤其在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屡次对电建投资热潮中的环保违规现象发出警告,有的措辞不乏严厉。然而,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利益纠割,国家环保总局还是选择了利用32号文件这把“尚方宝剑”。国家环保总局让电站建设投资者体会到对《环境影响评价法》重视不足是什么后果。

变化让规划措手不及

不论是国家发改委清理1.2亿千瓦违规电建项目,还是国家环保总局叫停26个电站项目,其中的主要理由都是电站建设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划,无序建设“脱离了正常的轨道”。1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又通报了“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十五”计划重点火电厂脱硫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布了46家尚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名单。

当初,国家计委在制定“十五”规划的时候,要求2005年比2000年削减二氧化硫10%,“两控区”比2000年削减20%。众所周知,燃煤电厂是二氧化硫最主要的排放者。据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大气噪声处助理调研员刘孜介绍,我国2000年煤炭消费总量是12.5亿吨,电煤用量5亿多吨;但是2003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为15.8亿吨,电煤用量达到了8.5亿吨。虽然2003年已提前完成“十五”计划新增300多万吨二氧化硫削减能力的任务,事实上这一年煤炭消费量比“十五”规划2005年的消费量还多2亿吨,也就是说2003年二氧化硫产生量比2005年的规划多了约300多万吨;预计2005年实际煤炭消费量将达近20亿吨(其中电力用煤将超过10亿吨),比规划多6亿多吨,多产生二氧化硫约1000万吨,其中大部分是火电厂的“贡献”。

近两年,由于国家环保政策的推动,电厂脱硫装机容量增长很快,2002年这个数字是600万千瓦,2003年达到1400万千瓦,2004年电厂新增的脱硫装机估计达到1600万千瓦。但是,这样的成绩却被发电装机容量的增长抵消了。据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副所长朱法华向记者透露的数据,2003年全国火电装机容量为2.86亿千瓦,而2004年较之增长12.1%,达到3.25亿千瓦。两下相比较,电厂脱硫装机的缺口不言而喻。有专家估计,按照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已建机组中有7000万千瓦以上超过排放标准。

“看来,当初的规划确实对电力发展的估计不足。”刘孜表示。2005年是“十五”规划最后一年,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新投产的发电装机容量可能超过6000万千瓦,其中大多仍是燃煤机组。看来,要完成“十五”规划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难度相当大。

难度虽大已近尾声

国家环保总局对电厂环保的坚决态度让各省不敢怠慢。

据浙江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许履中日前透露,浙江省目前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为59万吨,实际排放量已达70多万吨。浙江省正在督促大型电厂加大脱硫、除尘力度,地方电厂也在搞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减少排放二氧化硫的排放。山东省近日也批准出台了《山东省火力发电厂(热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口气严厉不容商量。

刘孜介绍,在近年建成的脱硫机组中,多数是新建机组,老机组较少。“去年新建成的机组一半以上没有脱硫装置”。这是因为电站项目建设的周期大约在三四年,而这些机组大都是2002年以前立项的,当时还未要求新建机组全面脱硫。而从2003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新建的燃煤机组必须上脱硫装置,所以,今后新投产机组中脱硫机组所占比例将逐年增大。“十一五”中后期投产的新机组基本都配套脱硫装置。

虽然今后新建的火电机组都将配套脱硫设施,但还要排放一定量的二氧化硫。要实现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减少,老机组上脱硫装置成为今后治理的关键。刘孜认为,老机组的脱硫改造目前仍存在一定问题,比如资金、电价、预留场地等,“由于电力紧张,机组停不下来也是个问题”。对于新上的机组而言,脱硫装置是其中的一部分,没得商量。但是,老机组的改造加脱硫装置比较麻烦,有的老机组根本没有预留场地,所以要重新规划,比新建机组上脱硫装置投资要高。

要彻底解决二氧化硫减排问题,既要靠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的约束,也要靠经济政策的激励作用。2004年1月新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施,国家环保总局要求,2001年1月1日以前建设的火电机组不达标的,在其限期治理项目未实施前,环保部门不得审批机组所属企业的新、改、扩建火电项目;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应限产限排或关停。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各地环保部门,分别按2005年1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排放限值列出超标的2004年1月1日以前建设的火电机组名单,监督相关企业制定超标机组治理达标方案。我们会注意到,新标准实施之后,又辅以一系列措施如提高脱硫电厂上网电价、提高排放收费标准、重点排放行业试行排放许可证制度等。

所以,有理由说,迈过2005年这道“坎”步入“十一五”,电厂二氧化硫排放将得到有效控制。

决战2005年

“2005年,将对‘十五’重点脱硫项目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到年底都要建成,至少主体工程要完工。”刘孜介绍。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业界被称为“三同时”制度。潘岳在日前的讲话中强调,还将不断改革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据了解,国家环保总局将编制酸雨控制中长期规划,从“十一五”开始,对火电厂排放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实施计划单列,按照全国统一的方法分配火电厂的排放指标,强化对老机组脱硫要求,并将逐步开展二氧化硫排污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环保总局还计划制订对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目标,并逐步开展火电厂烟气脱硝工作。朱法华表示,目前国内已经有十几个电厂在开展烟气脱硝装置建设工作。实际上,就在国内电力环保企业对电厂脱硫大感兴趣的当口,有些厂商已经在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项目要预留脱硝空间”这句话中悟出了商机,他们走得更远。 (苏文杰)

《中国工业报》 2005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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